一則“事業單位將實行績效工資制”的消息,引起了輿論的熱議。據人保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事業單位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將有四項配套改革:第一,要全面實行聘用制,打破鐵飯碗;第二,實行績效工資制;第三,財政投入體制改革,通過不同的投入機制,既保公益性又保福利;第四,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大幅度降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是誤傳。
實行績效工資制,只是推動多年的事業單位改革中的一個配套環節。在剖析其實際意義之外,其實透露給我們這樣的信息:事業單位改革不會因為阻力半途而廢,相反,它一直處在艱難的推進過程之中。儘管胡曉義否認事業單位改革是“甩包袱、減待遇”,但至少對這個龐大集體中原來“養尊處優”的一批人來説,實際結果確實如此;因此,在今年兩會上,才會有那麼多政協委員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激烈反應。
事業單位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特有産物,發展到今天,不僅擁有數倍于公務員群體的龐大人頭,更是早已背離了其“專業技術服務”的原初屬性。有數據顯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佔全國財政供養人數的近80%,財政負擔異常沉重。正如有論者所言,清除這個附著在市場經濟肌體上的“包袱”只是遲早的事情。這個意義上,事業單位改革當然是非常必要之舉。
之所以會遭到事業單位的 “既得利益者”如此強烈反對,只因為改革缺少他們的參與,屬於自上而下強力推動的“被改革”,而推動者本身卻依然享受著“超國民待遇”。要打破別人的鐵飯碗,自己的鐵飯碗卻捧得更緊;要改別人的公費醫療為基本醫保,自己卻獨享著違背公平的公費醫療——改革留有權力特區,改革者不能以身作則卻自我豁免責任,當然難免讓人腹誹。
相比于企業改革職工下崗、教育改革學費猛漲等平民“被改革”,事業單位“被改革”應該説已經相當溫和,甚至帶有很多贖買性質,績效工資制度也許正是贖買方式之一種,至少對於事業單位有權一層來説大概如此。因為我們知道,績效工資也是分級別和崗位的,級別越高崗位越好,績效工資就越高。何況,對於事業單位的管理者而言,績效工資意味著自身權力的增大和集中。
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必然是有人歡喜有人憂;而且,諸如教育行業、科研人文領域、壟斷企業等,是非常不適合搞績效工資。但是將有權階層納入“喜”的範疇,從而有望減少事業單位改革的阻力,或許可以看做,是為了加快改革進程的“效率”,而犧牲了一種內部分配的“公平”。
一番梳理下來,事業單位改革呈現出的其實是這樣的景象:相比普羅大眾,事業單位改革不僅沒有不公,而且有欠力度;可是相比公務員,事業單位獨自“被改革”又顯得不公,於是阻力很大,改革進行多年而未有更深進展,那些早已不是事業單位屬性的事業單位,依然挂著事業單位的帽子;現在為了提高效率,一方面對事業單位只“分類”不“分離”,另一方面又使用績效工資等美好名詞對其中阻力最大的權力階層實行變相贖買,卻又埋藏了另一個不公的種子。
我們不難看出,如果沒有更切合實際的舉措,這場改革無疑不會徹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將來會有怎樣的演繹,納稅人負擔會否因此減輕,事業單位提供的公共服務會否因此增多,一切都有待觀察。唯願不要成為一場需要很多項改革來修補堵漏的改革。
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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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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