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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紅安原國土局局長被指服刑期間吃空餉

 

CCTV.com  2009年06月12日 09: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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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6月1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8時42分報道,2007年,湖北省紅安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秉鋒因腐敗問題,被紅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然而直到2009年6月11號,王秉鋒的人事關係仍在紅安縣國土資源局,在湖北省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上還能查詢到他的姓名。據知情人透露,王秉鋒每月還在國土局領取工資。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中國之聲連線中央臺駐湖北記者張毛清。

  中國之聲:類似的情況,也就是服刑期間公務員的工資啊、人事關係等到底應該如何處理,國家相關部門是怎麼規定的?

  記者:根據2007年國務院發佈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王秉鋒被判刑後,被紅安縣紀委開除黨籍,並被黃岡市國土局撤消職務,應該來説, 兩年之後,王秉鋒本人的名字就不應該再佔編制,因為編制與財政是聯絡在一起的。

  中國之聲:此事經媒體報道後,現在情況如何?

  記者:黃岡市國土局撤消紅安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秉鋒的職務後,但在財政與編制網上仍顯示保留其人事關係。紅安縣國土資源局有關工作人員説,從程序上來講,開除公職的權利不在國土局,得看紅安縣裏如何處理。

  但是紅安縣國土資源局否認了王秉鋒還在國土局領取工資的説法。他們説,07年6月份王秉鋒被判刑後,該局就停發了王秉鋒的工資。

  湖北省推行的是"陽光編制",只要發生人事變更,該網便會在第一時間更新信息。昨天,王秉鋒的姓名仍挂在湖北省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上,但是經過最近幾天新聞媒體的披露之後,今天,記者再上網查找的時候,王秉鋒的名字已經不在這個網上顯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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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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