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4日電(李瑩、吳晶) 教育部在24日下發的“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中強調,中小學管理要抓住重點,認真解決好違背教育規律、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突出問題,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意見指出,中小學要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對學生休息時間、體育鍛鍊時間和家庭作業等方面作出科學合理安排和嚴格規定。堅決糾正各種隨意侵佔學生休息時間的做法,依法保障學生的休息權利。
意見強調,要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堅決糾正任何違背教育規律、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等現象;要嚴格規範考試科目與次數,逐步完善教育評價辦法。堅決制止隨意組織學校參加各種統考、聯考等其他現象。不得隨意提升考試難度,增加考試次數。不以升學率對學校排隊,不以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要嚴格規範招生秩序,加強招生管理。
教育部還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得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制止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相挂鉤。要及時根據生源變化情況合理調整學校招生範圍,每學年向社會公佈行政區域內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範圍、招生時間、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要堅持全面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意見要求各地合理規劃學校佈局,因地制宜地科學配置教育資源,認真解決城鎮化以及學校佈局調整過程中出現的大班額現象和農村校舍閒置等問題。強化農村寄宿制學校管理,改善寄宿制學校師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條件。
意見還對學校安全管理、規範學校收費、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作出規定。並表示要對中小學辦學行為、學生課業負擔及體質健康狀況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以及時糾正行政區域內各種不規範辦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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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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