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 確保教學質量
教育部嚴禁下達升學指標
本報北京4月24日電(記者原春琳)針對當前一些違背教育規律、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突出問題,教育部今天用三個“堅決”來表明自己的態度:堅決糾正各種隨意侵佔學生休息時間的做法,堅決糾正任何違背教育規律、隨意加深課程難度、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的現象,堅決制止隨意組織學校參加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等現象。
教育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在這份意見中,教育部明確了省級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規範中小學辦學中的責任: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要建立健全學業水平考試和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堅決禁止下達升學指標和簡單用升學率獎懲教育工作的做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則要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及時糾正行政區域內各種不規範辦學行為。
教育部對中小學校辦學提出了更為細化的要求:不隨意提高教學難度,不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有違教育規律的競賽和不當競爭,不佔用學生法定休息時間加班加點或集體補課。堅持健康第一,注重創新精神培養,不擠佔體育課、藝術課、綜合社會實踐等教學時間。
教育部表示,學校考試命題要科學合理,考試內容要符合課程方案的基本要求,不得隨意提升考試難度,增加考試次數。不以升學率對學校排隊,不以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
教育部還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得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制止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相挂鉤。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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