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2日電 完善公共財政制度是政府利用再分配手段保障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的內在要求,也是政府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斷完善這項制度,才能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縮小地區間的生活水平差距。《決定》對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出了任務和要求。
──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決定》提出,要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加大財政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再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公共基礎設施、社會治安等方面的投入。這不僅提出了完善公共財政的重點,也明確了基本公共服務的範圍。從我國的國情看,公共財政要承擔的基本任務是保障政權運轉、支持經濟建設、調節收入分配、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産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看,完善公共財政制度要在支持經濟發展和保證政權建設的前提下,把重點放在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上,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投資領域和結構。
──要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這是各級政府履行職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建立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的前提和基礎。要根據受益範圍等原則,合理劃分各級政府支出責任;按照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原則,調整和規範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辦法。在適當增加中央財政集中度,增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的同時,賦予地方適當的財權,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增強地方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和能力。
──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為了進一步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決定》提出,要通過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分成辦法,進一步提高中央財政集中度,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辦法,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調整優化專項轉移支付結構,進一步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以及糧食主産區、礦産資源開發地區、生態保護任務較重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著力推進貧困地區的特色優勢産業發展。要逐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新增的教育、衛生、文化支出主要用於農村。
──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決定》提出,中央政府將完善財政獎勵補助政策和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著力解決縣鄉財政困難。近幾年,中央財政創新了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機制,對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工作做得好的地區給予補助的“三獎一補”政策,對於調動各級政府財力下移、發展縣域經濟、改善縣鄉財政困難狀況起到了很好的激勵作用。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增加獎勵和補助的資金投入,加大對困難縣鄉的財政支持力度,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狀況。擴大實行省直管縣的財政管理體制,大力推進鄉財縣管鄉用改革。
──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增加的基礎上,逐步增加國家財政投資規模,建立政府投資的穩定增長機制,提高政府調控能力,促進經濟增長,不斷增強各級政府提供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的能力,特別是服務全局和跨地區的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能力。
《決定》解讀:
解讀《決定》:如何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
解讀六中全會《決定》:加強社會領域立法的重點
解讀六中全會決定:如何理解依法保障公民"四權"?
解讀六中全會《決定》:要堅持公共醫療衛生公益性
解讀六中全會《決定》:如何保障和促進教育公平?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