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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今天,審計署發佈了2016年截至目前已處理的54件違紀違法問題案例。其中部分重點案例係首次披露,引起了廣泛關注。
審計署今年第31號公告顯示:
關於國家開發銀行原監事長姚中民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謀利問題:審計發現,2005年至2014年,姚中民涉嫌在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業務中違規操作,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2014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處理。2016年9月,中央紀委給予姚中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原副主席白雪山涉嫌違規干預土地出讓等問題:審計發現,2006年至2013年,白雪山涉嫌違規干預土地出讓及徵地補償等事項,造成國有權益損失。2015年1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處理。2015年12月,中央紀委給予白雪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央視記者 陳常偉 )
審計署對移送有關部門單位處理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定期跟蹤了解其調查處理情況。現將至2016年11月已有處理結果的違紀違法問題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國家開發銀行原監事長姚中民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謀利問題
審計發現,2005年至2014年,姚中民涉嫌在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業務中違規操作,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2014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處理。2016年9月,中央紀委給予姚中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寧夏回族自治區原副主席白雪山涉嫌違規干預土地出讓等問題
審計發現,2006年至2013年,白雪山涉嫌違規干預土地出讓及徵地補償等事項,造成國有權益損失。2015年1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處理。2015年12月,中央紀委給予白雪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中國黃金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孫兆學、總工程師楊志剛涉嫌受賄等問題
審計發現,2010年至2014年,孫兆學、楊志剛等人涉嫌違規操作礦業權並購、為特定企業項目開發提供資金支持,並從中牟利。2014年至2015年,審計署將上述線索移送中央紀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處理。至2016年12月,中央紀委已給予孫兆學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孫兆學、楊志剛有期徒刑16年和10年,沒收個人財産350萬元、罰金50萬元,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四、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印鈔部原主任曾建平涉嫌受賄問題
審計發現,2010年至2014年間,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部分設備和材料採購未經公開招標,曾建平涉嫌收受部分非公開招標供應商錢款。2014年7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調查處理。2015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曾建平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1萬元,追繳223.9萬元受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五、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茅士家等人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問題
審計發現,2004年11月至2013年底,茅士家涉嫌夥同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輪公司副總經理劉后平等人,將石化油品運輸業務違規交由親屬經營,使其從中獲利。2014年3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公安部調查處理。2014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茅士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50萬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劉后平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六、中國海運集團上海分公司原副總經理陳復江等人涉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問題
審計發現,2010年9月至2013年10月,陳復江涉嫌利用分管中國海運集團上海分公司亞太、歐洲運輸業務之便,在與苑琳琳等人合資設立海運企業後,違規給予該企業經營的特殊優惠,使其獲取非法利益。2014年3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公安部調查處理。2015年3月,上海市虹口區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判處陳復江有期徒刑4年6個月,判處苑琳琳有期徒刑4年。
七、遼寧省丹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原工作人員姜凱華涉嫌濫用職權為親友謀取棚改回遷安置房問題
審計發現,2010年至2011年,姜凱華涉嫌濫用職權,為4名親友謀取8套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房。2014年5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遼寧省紀委調查處理。2014年12月,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貪污罪、詐騙罪判處姜凱華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財産10萬元、罰金3萬元;2015年12月,丹東市有關部門給予姜凱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
八、四川惠信融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騙取棚改資金問題
審計發現,2013年8月,四川惠信融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武侯區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鄧俊如涉嫌指使員工偽造虛假安置補償補充協議和現金領款單據等,騙取棚改資金。2014年4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四川省公安廳調查處理。2015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鄧俊如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3萬元;以合同詐騙罪對四川惠信融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處以罰金10萬元。
九、陜西省延志吳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原副處長陳延秋等人涉嫌弄虛作假騙取拆遷補償等問題
審計發現,2009年至2010年,陜西省延志吳(延安市經志丹縣至吳起縣)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原副處長陳延秋等人,涉嫌弄虛作假騙取拆遷補償;該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中國對外建設有限公司等施工企業涉嫌出借或借用資質投標以及串通投標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審計署將這些線索分別移送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和交通運輸部調查處理。2016年5月,陜西省志丹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陳延秋等6人2年6個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處罰金190萬元。交通運輸部門對有關施工企業予以通報,降低其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列入陜西省公路建設市場“黑名單”。
十、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鞏昌鎮紅星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松濤等人涉嫌騙取徵地補償問題
審計發現,2011年,張松濤及其叔張耀文涉嫌通過塗改徵地丈量數據、虛報苗木數量等方式,騙取徵地補償。2015年3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調查處理。2016年5月,甘肅省漳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張松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30萬元;判處張耀文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目前已追回贓款92.6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