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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訊(首席記者 崔紅)正在享受“養老助殘補貼”的80周歲以上老人若與街道“失聯”6個月以上,將暫停發放補貼。《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停發、追回管理辦法》即日起實施,《辦法》旨在防止養老補貼遭誤領、冒領等現象。
《辦法》規定,老人如果去世,或者戶籍遷出本市,應于第二月停發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近親或者養老卡代管人應在一個月內主動告知街道老人的變故情況。
街道辦事處連續6個月無法與老人及其近親屬取得聯絡,無法確認老人生存狀態時,養老補貼應暫停發放。老人現身並要求繼續享受補貼時,街道經確認老人確實生存,應繼續發放補貼,並補發暫停階段的補貼,但是補發時間最多追溯到確認當年的1月。
如果街道發現老人已不符合補貼條件,而實際持卡人還在繼續領取補貼時,應停發並追回補貼。
《辦法》還明確,“北京市養老服務與信息管理平臺”結合殯葬數據和市衛計委死亡證明等數據顯示老人已去世的,由街道辦事處負責核實,然後停發補貼。
根據北京市2009年實施的“九養”政策,具有本市戶籍的80周歲以上老人每月可領取100元的養老助殘補貼。目前享受這一政策的大約有40余萬老人。由於養老卡上的“養老補貼”賬戶不設密碼,老人的子女、親屬、監護人、養老院、福利院都可能是實際持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