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期

六種情形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證明

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辦證多、辦事難”問題,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公安部等12個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于近日聯合出臺《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自2016年9月1日起實施。

責編:薛姚 [往期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