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陳水扁執政時,獨子陳致中風光結婚,拍下令人稱羨的全家福照片;如今,影中人官司纏身,陳致中(左一)、吳淑珍(左三前)、陳幸妤(右二)及趙建銘(右一)9月1日均因偽證罪被判刑,陳水扁(左三後)也因涉重罪仍關在看守所。
新華網消息 據臺聯合報報道,扁家偽證案宣判,台北地院將扁家子女依貪污共犯提出舉報,而且未解除陳幸妤的限制出境;縱使判六個月徒刑的偽證案可以聲請社會勞動,免去牢獄之災,但陳幸妤姊弟及趙建銘等三人,未來還得再面對貪污重罪的官司。
扁家子女陳幸妤、陳致中姊弟及趙建銘在偽證案的法庭上全都認罪,合議庭仍然沒有給予緩刑,主要考量陳致中、趙建銘分別另涉洗錢案及臺開案,即使判緩刑也可能被撤銷;更重要的是,法官發現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在私人消費時,就已知道發票可以拿來報公帳。
合議庭要求檢方偵辦扁家子女在機要費案中,和陳水扁、吳淑珍是否為貪污共犯?檢方認為,扁家弊案在本月11宣判時,機要費案的判決書可能也會就陳幸妤等人是否有共犯事實作認定。
據了解,扁家弊案的審判長蔡守訓評卷時發現,除了機要費的非機密費涉及詐領侵佔,機密費的申報也有問題,包含陳致中、黃睿靚文定迎親時的搭機費用,陳致中的違規超速罰單、赴美簽證費,陳幸妤的綜所稅等私人支出,都申報機密費。
據指出,扁執政時,外界質疑第一家庭成員的“世紀婚禮”費用從何支出。扁辦曾發新聞稿澄清,表示扁家會自行付款。但根據法院的調查,陳幸妤姊弟和趙建銘的私人支出,實際最後是拿納稅人的錢支付。
扁家偽證案的承審法官質疑扁家子女拿公帑當私人家用,主動舉報,要求檢方偵辦有無貪污嫌疑;由於合議庭未解除陳幸妤的境管,加上檢方後續的偵辦動作,恐怕會讓陳幸妤積極規劃的留學計劃破滅。
吳淑珍在法庭上曾説,扁家的官司是她一手造成的,她很後悔連累到子女和女婿。法界人士指出,縱使未來法官判吳淑珍重刑,她的身體狀況將難以運行刑期,而扁家子女又捲入貪污弊案,官司路愈來愈長、愈來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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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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