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庭涉及的四大弊案,4號傳喚了請求認罪協商的陳水扁的兒子兒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等六人出庭,確認是否對他們啟動認罪協商程序。檢方經過研商,決定拒絕六人的認罪協商請求。
4號下午,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搭車抵達台北地院,陳致中表情輕鬆,相比之下,黃睿靚則表情凝重。隨後,同樣請求認罪協商的扁案被告、陳水扁妻舅吳景茂及其妻子陳俊英也抵達法院。
在當天的庭訊上,檢察官表示,陳致中夫婦尚未將不法所得匯回台灣,涉及的“二次金改”等案件還在偵查當中,因此拒絕兩人的認罪協商請求。此外,檢方表示,其他四名請求認罪協商的被告:吳景茂、陳俊英、扁家友人蔡銘傑、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認犯罪情節重大,因此也不給予認罪協商。
因認罪協商被檢方拒絕,依照程序,法院當天需要對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及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涉案部分進行實質審理,不過由於四人的委任律師沒有全部到庭,檢察官認為會有程序上的暇疵,因此決定在8月13日再開庭。此前,蔡銘傑所涉及的龍潭購地弊案已辯論終結,遭檢方求刑兩年,緩刑5年,並科新台幣1千萬元罰金。郭銓慶部分,檢方則求處免刑。
相關鏈結: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