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您好,我是皇姑區鴨綠江街21號住戶2月15日供暖管道在住戶與走廊的墻體內流水,導致6樓5樓被淹。由於漏點在我所居住的7樓,經過協商後需要打穿墻體進行修復。由於施工困難施工時間從上午10-晚間23點管道修復後第二天由供暖方對住戶所造成損壞給與修復。可是供暖方言而無信,打穿墻體修復管道後,以手頭沒有材料,工人在外工作,或者乾脆不與理睬,等方式一拖再拖。至今未給與應有的修復或者補償。對此種行為讓我無法理解,服務態度惡劣,所以本人要求給與應有的賠償,包括誤工費,墻體與裝修壁版的損壞,施工工程中造成的施工垃圾清理2月15日-今由於墻體貫穿造成的無法正常供暖進行賠償。以上情況有手機在當時拍攝的照片為證。請給予幫助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