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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保護需做好頂層設計

發佈時間: 2014年04月22日 20: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廣州日報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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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目前缺乏完整的市場誠信系統建設、缺乏市場基礎設施和法治環境,成為版權保護的最大障礙

  4月26日是第14個世界知識産權日。今年世界知識産權日的主題:電影——全球摯愛,讓人重新正視新媒體環境下的歌影視甚至文學、設計、新聞作品的知識産權問題。十幾年來,我國的知識産權保護氛圍是否有改變?目前知識産權保護的重點和難點在哪?本報特邀各領域專家學者一同探討。

  文/ 本報記者 王睿 張漲 圖/gettyimage

  問題=版權意識薄弱+立法落後

  隨著影視産業與新媒體技術的發展,抄襲、盜版問題層出不窮。就在4月15日,台灣劇作家瓊瑤就在微博上舉報于正,稱《宮鎖連城》嚴重抄襲其著作《梅花烙》。眾所週知,類似的劇本抄襲事件在國內並不鮮見,它一方面使抄襲者獲得了高額收入,另一方面卻凸顯出我國保護知識産權氛圍的薄弱。暨南大學知識産權學院副院長徐瑄表示,我國目前缺乏完整的市場誠信系統建設,缺乏市場基礎設施和法治環境,成為版權保護的最大障礙:“在歐美國家,整個社會的評價體系都以獨創性為價值原則,任何人剽竊、抄襲都會被不齒,文化環境具有獨立自由的創作精神和責任感。這些基礎教育是啟蒙運動完成的。我們缺乏真正意義上的啟蒙,所以,對個人創作自由、權利責任和版權保護等,缺乏共識。”

  除了抄襲以外,屢禁不止的盜版問題也折射出我國缺乏保護知識産權的氛圍。廣州市版權保護中心主任肖東認為,長期以來,市民習慣於吃“免費的午餐”,缺乏對版權人勞動的尊重。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版權局) 局長陸志強則表示,除了公眾的版權意識薄弱以外,國內的權利人自身依法保護版權的覺悟不高,對版權登記工作並不積極。他説:“如果創作者自己都不重視不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那保護和維權從何談起?”

  另外,數字化的飛速發展,讓保護知識産權的成本大大提高。肖東説,目前盜版的生産方式、傳播、消費方式與以往已經完全不同。任何人都可以創作、上傳,都可以成為版權人。而且網絡傳播渠道多、速度快,“這是我們版權保護工作最重要的難點,因為侵權行為已經不像以前一樣有實實在在的盜版生産線和光碟了,蒐集證據難上加難。”她説,這無論是對執法、維權來説都提出了很大的挑戰。

  法律方面,肖東以《著作權法》為例,這部法律從1991年頒布至今,只修訂過兩次。但在數字化時代下,很多細節已經跟不上時代的變化,侵權的主體和客體領域也大大被拓寬,必須要作出適應時代的修改才能更好地保護知識産權。對此,陸志強在法律程序上有必要探索新的解決機制。

  曾參與過多起知識産權訴訟案件的詹禮願律師認為,目前在保護版權的操作上存在問題。他表示,由於標尺不明確,不像債務糾紛、交通事故等,誰對誰錯、適用何種處罰都一目了然。”此外,還存在法定賠償額度太低、訴訟後侵權不斷反復等多方面問題,使得保護知識産權形勢並不樂觀。

  對策=政府引領+長效機制

  要真正建立保護知識産權的長效機制,政府、立法部門、社會和業界都要針對目前存在的困難對症下藥。徐瑄教授認為,政府要在保護影視産業和版權方面作頂層設計:“重點抓三個工作:做基礎、保兜底、促公平。‘做基礎’是建立市場誠信系統和信用體系,建立公平競爭的秩序。‘保兜底’是保證義務教育和科學研究領域等公有領域的合理使用空間。‘促公平’是規範競爭者的公平競爭行為。影視産業尤其需要制定特色的競爭規則規範競爭行為。而保護影視作品的版權、相互尊重影視版權是競爭規則的核心內容,這些都要加強。”

  陸志強以廣州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作為例子,提出版權登記制度的重要性,也從側面反映出政府在版權工作的宣傳、服務上必須起到引領的作用:“最近幾年廣州加大了版權登記制度的宣傳,建立版權基層工作站,為了提高大家的積極性,政府拿出一筆錢來做登記資助工作。我覺得這個是廣州市政府在加大版權保護方面最實際的一個行動,這在全國範圍內並不多見。今後政府會在宣傳上下功夫。”

  肖東主任則認為,要促進社會重視知識産權,政府和業界都要提供使用正版的便利渠道,讓社會形成意識後,版權使用費就會降低。“市版權中心目前也在推動版權貿易平臺建設,讓願意用正版的人能方便、便宜地使用到正版,也讓權利人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立法方面,詹禮願建議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應該進一步修改,更要簡化訴訟程序和成本,才能讓權利人勇於維權:“首先是證據認定要適當簡化,不能太複雜。必要時可採取‘倒舉證’的做法,即被訴侵權一方要拿出證據自證清白。”同時,他認為目前法律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度太低,“知識産權訴訟的工作量不比一般案件,取證難度也很大,意味著訴訟成本很高,他建議賠償額度上限應該進一步提高,訴訟相關各種費用也可由敗訴方來承擔。

  業界聲音

  趙軍(廣東省電影家協會副主席):

  技術先進還需意識跟上

  當前電影被侵權主要表現在網絡盜版,有的電影刻成DVD出售,甚至被一些電視臺直接播出。我也曾親身參與維權工作,早在十年前就曾因為一部引進大片被盜版而提起過訴訟。但近年來,敢於打官司來保護自己作品版權的電影人越來越多了。目前電影防盜版的技術已經有了長足進步,更加便於維權,在電影院偷錄的電影都有不易察覺的水印,拿到電腦上播放或者刻成碟片,只要用專業機器一掃描,就能知道是在哪個電影院流出的,大大提高了取證效率。電影人保護版權的意識還應進一步加強,技術越來越先進,但意識不強,保護知識産權還是做不到位。

  姚曉強(廣東省音樂家協會副主席):

  音樂人在大型機構前勢單力薄

  音樂作品被侵權的現象屢見不鮮,一方面是音樂人自己的版權意識不強,沒有做好版權登記,另一方面是音樂推廣牽涉到一些大型的平臺機構、音樂網站等,而音樂人是分散的個體,為了推廣自己的歌曲,往往只能簽下一些廉價出讓版權的協議。正因為此,哪怕一首歌大受歡迎,大部分收益也可能被平臺機構拿走了。但廣東省音協目前正在策劃廣東原創音樂交易廊,系統做音樂作品的收集、整理,並進行版權登記,再通過音協與唱片公司合作,約定好收益分成,保障原創音樂人的收益。這一方式有助於改變音樂人在推廣機構、企業面前勢單力薄的現狀。

  范以錦(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

  網站隨意複製是對媒體工作者的不尊重

  儘管新聞作品被侵犯知識産權的案例不少,但真正奮起維權的媒體卻並不多,要維權往往要打官司,要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媒體並不願意去做。另外,由於網絡傳播快、受眾廣,網絡侵權現在特別突出。傳統媒體辛辛苦苦做出來的獨家報道,很容易就被網站複製過去發表在網上,同時還因為改動了稿件原意或者標題,引起網友的誤解,這既是對媒體工作者勞動的不尊重,也容易使公眾對原創媒體形成不良印象。國家應當針對新媒體時代的特徵,出臺與時俱進的監管對策,尤其是針對網絡侵權行為,更應有的放矢。

  林學明(中國資深室內設計師):

  法規不到位挫傷原創力

  應該説,近幾年來對於知識産權的保護氛圍已經大有進步,但是問題還是存在的,就是我們國內沒有在法治上對原創設計進行規範的保護,尚沒有健全的保護法規,正是由於法規不到位,挫傷了設計師的原創動力,也導致了國內山寨肆無忌憚,不但設計師權益保護不到位,廠家的權益也被侵害。在北歐,對於設計師的權益保護就做得很好。他們的整個産業鏈每個人都按照“知識産權”保護的法則去幹事情,但目前在我國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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