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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9日電】中國保監會19日發佈實施《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系統整合了現行監管比例政策,其中規定投資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其他金融資産、境外投資的賬面餘額佔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監管比例分別不高於30%、30%、25%、15%。
《通知》根據資産風險收益特徵,將保險資金各種運用形式整合為流動性資産、固定收益類資産、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和其他金融資産等五個大類資産。
《通知》規定了三類比例,不同比例實行差異化監管。一是監管比例,投資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其他金融資産、境外投資的賬面餘額佔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監管比例分別不高於30%、30%、25%、15%,投資流動性資産、固定收益類資産無監管比例限制。二是監測比例,針對流動性狀況、融資規模和各類別資産等制定風險預警比例。三是內控比例,制定投資內部風險控制比例,經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機構審定後向保監會報告。(李延霞譚謨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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