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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起環境違法處罰上不封頂

發佈時間: 2014年02月18日 1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北京晚報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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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張航)3月1日《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正式實施,監察部門對多次環境違法行為可以加倍處罰,上不封頂。

  上午,記者跟隨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前往平谷區平谷鎮。該鎮的北京太和東園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燃煤鍋爐房在上個月的一次執法檢查中被發現排放二氧化硫濃度達1590毫克/立方米,超標30多倍,煤堆和煤渣堆也未做到完全覆蓋。“今天我們進行突擊復查,同時暗訪有無其他違法行為。”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晏向陽説。

  記者看到,這家鍋爐房的煙囪仍在冒著黑煙,近百平方米的煤堆仍未完全覆蓋防塵網,車間裏瀰漫著刺鼻的氣味。環保監測人員當場取出煙氣分析儀監測經過脫硫設備後的煙氣,初步檢測發現,煙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達到約510毫克/立方米,超標約10倍。“可能這家鍋爐房用的煤含硫量過高,或者脫硫的鹼量不夠。”一位環保工作人員説。據了解,在此前的檢查中,該鍋爐房擬被處以共計6萬元的罰款。此次檢查的處理結果將稍後公佈。

  晏向陽介紹,去年9月大氣污染“國十條”發佈以來,監察總隊加大了對燃煤鍋爐的監察監測力度。去年11月15日起進入冬季採暖季之後,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對全市3000多家燃煤鍋爐單位進行檢查,並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的50多家單位進行了處罰。

  該負責人表示,為貫徹即將於3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從即日起直至3月15日供暖季結束,市環保局將組織全市監察監測力量,對供熱、生産、電廠以及經營性商戶的鍋爐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設施是否閒置,環保設施是否正常運行、煤堆有無防塵覆蓋、在線監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等,此外還將著重檢查燃煤鍋爐有無申報。一旦發現有上述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將處以最高10萬元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3月1日起《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實施,處罰力度也將“無上限”加倍。“前兩次處罰仍然按最高限10萬元的標準進行,從第三次開始就要加倍為20萬,並逐次翻倍,上不封頂。”晏向陽説,市民可撥打12369熱線進行舉報,對於舉報事件將件件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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