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遼寧省鞍山市經濟適用房先付款不簽合同,延期交房,沒有維權依據。
我是去年3月交的房款(全款),開發商承諾2013年底交房。當時交全款沒簽合同,只開的發票(所有業主都是這樣)。最近去問開發商答覆如下。1簽合同是按平數順序簽 (實際上有人簽的也是幾頁草合同,估計也是做做樣子錶示有人簽合同了。)2合同上是明年8月交房 3因為沒簽合同,延期交工沒有違約金 4 外圍的煤水電因為要入冬了,所以這些單位不願幹,明年開春幹。5 至於城投白白佔我我們資金一事。售樓員笑了。
這是經濟適用房啊,是老百姓用錢積攢下來血汗錢買的第一個住房,還有些是做為婚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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