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2月份購買魅族MX雙核16G手機手機SN號mx1ca16blbeita3033,12月突然無法正常開機使用,返廠維修15天,正常使用到3月中旬又突然出現同一問題,再次返廠3月28接到售後電話告知已經過保修期MX-中央處理器出現故障需要付費435元更換,聯絡客服稱更換的零部件保修1月,現在必須更換中央處理器,對魅族公司處理結果不滿,不是人為問題, 難道每次換了零件再過3個月又出現同一問題,還需要再支付費用,現在不需要換零件,只需要把手機修好能開機正常使用,或承諾付費更換零件之後2年之內不能出現同一故障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