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3年3月21日在洛陽市八方電器上海市場店長虹電視銷售部預定一款42寸液晶電視,預付定金20元。2天后我付了3249元全款約定25日送貨,可送去的卻是39寸電視,經與周姓女經銷人員聯絡,被告知我預訂的42寸電視沒有貨了。要我改換其他款式,我未同意,要求退款,該周姓女銷售人員,再三解釋,並承認是他們的工作疏忽,在沒有核實倉庫是否有貨的情況下就讓我交款訂貨。最後採納了該周姓女銷售人員的建議,在不另加款項的情況下更換另一種型號的42寸電視,並約定2天后送貨,可到了28日我打電話催促送貨時,又被告知倉庫沒貨,讓我繼續等待。我簡直不敢相信竟有這樣的不良商家,簡直就是欺騙消費者,強烈要求曝光這些不守信譽的商家,給消費者一個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