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司客戶于2012年11月27日通過速爾快遞公司,寄貨給我司,速爾快遞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中午將貨物送達我公司,但經過查驗,發現以下三個問題:
1、缺斤少兩
原本4公斤的貨物,在貨物實際重量上確填寫5公斤。
2、亂收費
原本按照珠三角各城市間快遞到付費用計算,應為首重1公斤內10元,超過1公斤後按每公斤1元遞增,如上述4公斤的重量,實際應收費14元,但快遞單上填寫的到付金額為28元,比應付價格多收1倍的費用。
3、服務態度惡劣
當發現問題後,我司人員立即與之交涉,但該公司派件員,不配合溝通,欲將貨物攜帶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