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1月12日,羅曼及李志宏、尹懷玉看見錦州阿拉丁房産經紀有限公司經紀人張俊為發佈出售錦州和達置業有限公司房號信息。房號售價每個5000元,三人于當日將房號款(總計15000元)交給張俊為,張俊為將標明錦州和達置業有限公司鋼印章的房號小票交給三人,三人將購房款10萬元存入和達置業有限公司指定的賬戶,三人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和從張俊為處購買的和達置業有限公司房號小票與錦州和達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委託建房協議”。此後,在近一年的時間裏,錦州和達置業有限公司始終未正式掛牌營業,開發的地盤也未有建築施工的跡象,經查實錦州和達置業有限公司並未取得預售房許可證。經與和達置業有限公司經理彭書東協商,該公司于2011年11月26日返還了先期支付的購房款10萬元。接著又找張俊為説明情況後要求返還房號款5000元,被拒絕。三人現已經取得了相關的錄像證明張俊為收了每人5000元房號款,也有當時張俊為在網上賣房號的信息。但卻是投訴無門,致使張俊為的詐騙行為得以消遙法外。所以請求借助經濟頻道的力量,給予我們相關法律援助,也警醒後人防止更多的購房者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