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網購促銷,商家毀約。各大購物網站頻頻出現此類事件。從2011年8月份,納納購網上商城“一分錢購買名牌音箱”的促銷活動,最終也沒兌現。從開始和納納購溝通,直至納納購愚弄消費者,最後納納購公司徹底消失,經歷1年的時間,2012年8月20日,消費者終於拿到了對納納購商城的法院判決書。一審案件判下來了(廣州市珠海區人民法院),每個原告不論購買數量多少,均獲判賠償100元,訴訟費50元由被告納納購承擔。具體名單如下:劉超、楊敏劍、李薇、冷濤、謝少陽、黃建宏、邢惠穎、梅佳平、傅品清。
雖然消費者得到了公道,但法院判決的賠償無法得到,就連50元的訴訟費也是消費者買單,商家的誠信在哪?政府機關的審查制度在哪(工商那為什麼註冊資金是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如何得來?),為什麼連幾百元都賠償不起的公司能生存?消費者的權益怎麼保障?
最後,從納納購一分錢音箱事件來看這絕對不是一分錢的事情,消費者打官司的目的也不是為了要多少賠償而是要一個公道,在現在的市場經濟當中我們需要誠信,同時也需要公平以及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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