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2012年7月24日在江蘇無錫通過順豐速運郵寄一套(2件)不含稅價值6300元整的油氣分離濾芯到江蘇昆山開發區洪湖路699號聯鑫電子張小姐收,賣出價含17稅8838元。貨物為鐵件。當時保價5000元,運費40,保費為25元。2012年8月2日按照約定到聯鑫電子安裝,雙方多人在場,拆件後發現損壞。收件人不是張小姐本人。從8月2日起本人多次打075583151111要求其賠償處理。但順豐先説超出7日為由不賠,後又做出只願賠1468元的決定,因我方不接受,順豐不在賠償。不管是和貨物的保險價還是實際價格相差太元。其要求我承擔一半的責任,我無法接受其無理要求。
單號0510 339 166 746
韓飛龍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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