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財納福諾木業(中國)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我在重慶南坪紅星美凱龍購買了“樂邁”品牌倣木紋複合木地板,在計算踢腳線時,按米計算金額;但計算直扣條時,賣方按門計算金額,每門按0.9米標準計算,計38元。我的入戶門是子母門,寬1.1米,就需要算2個門了;客廳出陽臺推拉窗2.4米左右,就得算3個門了。以此類推。我計算了一下,我兩室兩廳的住房,需要計算為12個門,而實際上需要直扣條總計9.64米,這樣,賣方實際上就多收了我至少一個門的直扣條費用。我當場提出質疑,但賣方説這是行業慣例!鬱悶!錢雖然不算多,但這明顯是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