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3月17日16點,本人于北京市朝陽區北花園郵政所發出一個EMS國內特快專遞郵件。單據顯示重量:3790克,費用總計63元。實際我一共付給了櫃員75元,估計多出來的12元是紙箱和包裝的費用,無任何收據。
特別説明:郵件內是給父母禦寒的衣物,考慮寒意漸退禦寒衣物能多穿幾天,且父母年邁,到十幾公里外的青苔郵政所取件很辛苦,就特意選擇了EMS裏最快的並且是送上門的服務。發件前特意詢問了櫃員,我這邊付費後對方是否不用再付任何費用,回答是收件人不用再付任何費用。
2012年3月20日,電話父母,得知件已送上門,並且投遞員收取了5元錢,無任何收據。
之前也寄了不少快件給父母,有自取也有送上門的。不過,從父母那得知,凡是送上門的服務,投遞員都會收取5元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