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3月7日購買一輛斯柯達明銳1.4T+DSG雙離合轎車,2011年8月行駛一萬三千公里時開始出現二檔抖動,多次到4S檢查,多説沒問題,可能是個人駕車習慣不好.只到2011年12月,再次到4S要求維修時,被告知數據傳回廠家,需要更換離合總程.2012年1月更換.到2012年3月3日出現打火後排放燈亮起,檔位顯示一直閃爍.行駛時只有一檔,致電4S,讓重打幾次火後,又正常了,到4S檢查説正常,到2012年3月6日,市區內行駛時突然出現車被卡瞬即又往前衝一下,緊急靠邊停車發現排放燈又亮起,檔位顯示一直閃爍,在4S指導下試試發現車只有一檔,手動模式也一樣,沒有倒檔。3月9日拖去4S檢查稱卡在2、6檔(不太懂什麼意思),給廠家傳數據,説要更換機電裝置,要一週才能到貨,期間不能動車。兩次維修期間,我要求提供代步車遭拒,因多次來偏遠的4S産生的費用賠嘗遭拒,對車輛延保也遭拒。強烈要求廠家對DSG車輛延保,儘快有效處理好DSG出現的故障,提供代步車輛及因質量原因對車主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補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