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手機號:13032108380。2011年9月21日,上海聯通10010發來短信,告知本手機將於2011年9月24日進入保號期。
按照上海聯通規定的30天保號期限,如果在此保號期限內未進行充值解鎖,本手機會在2011年10月24日被銷號處理。
但上海聯通竟然在2011年10月21日對本手機進行銷號,總天數僅僅27天!
本人把上海聯通10010于2011年9月21日發來的短信內容,以截屏的形式,發給上海聯通投訴中心,讓其進行調查。
結果上海聯通竟然不承認該短信是其所發!
故特此向有關部門投訴上海聯通,要求上海聯通給合理解釋,並恢復本手機號及所有話費餘額(共130多元,其中包含80多元的贈與話費)!
本人願對以上申訴內容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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