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0年01月25日購買別克新君威
2011年04月23日下午,辦完事開車時檔位失靈,當即打了救援電話。後來車開到萬通4s店,説無故障信號無法修理。鄭州新紀元4s店也是如此答覆,他們説,什麼時間壞了再行修理!
多次到新紀元4s店詢問變速箱檔位失靈事宜,得到答覆仍然是上述説法。
2012年1月23日,發現車輛變速箱又有問題,但還可以行駛。
2012年1月28日上午,在電話詢問後,把車開到4s店變速箱的事仍是以前的説法。
2012年02月03日上午,變速箱檔位全部失靈。當即打電話給新紀元4s店售後,按他們説的熄火重啟試後不管用 。下午16:20打電話到新紀元4s店售後請求救援。23:10車被拉到新紀元4s店。拆開後報修理價35000元,換再製造新的變速箱37722元。
一個質量隱患,反映了半年多,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最終産生近4萬元的費用,讓我們自己買單。 渴望315能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