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5月20日購車,2011年10月02日突然所有擋位指示燈閃爍,無法升降擋或無法前進、後退,當時里程3361。後讓4S店拉車去檢查,後給更換變速箱總成。更換總成後,仍存在換擋頓挫明顯,發動時抖動劇烈的情況。閃爍和幹式離合器嚴重設計缺陷,以後並不能避免不會發生故障。設計上的嚴重缺陷不應讓消費者來買單。現在大眾公司不給延保,更不對我們這些有問題的車主進行跟蹤回訪。現要求廠家:1、大眾應一視同仁,不能有中國人民好欺負的觀念,使DSG質保延長至10年20萬公里。2、召回存在異響、抖動、頓挫的問題車,同價更換其他大眾車型或者退車。3、免費為存在異響、抖動、頓挫的問題車更換成熟可靠的6速tiptronic手自一體變速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