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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價波動超5% 即調整上網電價

發佈時間: 2012年12月26日 15: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南方日報

  繼電煤價格並軌後,國務院昨日下發《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文件要求,取消重點煤合同,完善煤電價格聯動,並推動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文件還對具體煤電價格聯動措施進行具體描述: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週期,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10%的煤價波動比例。

  專家分析,短期內上網電價不會上調,煤電價格聯動的推進,仍需後續配套政策。

  電煤價格走向市場化

  《指導意見》指出,今年以來,煤炭供需形勢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寬鬆局面,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差明顯縮小,一些地方還出現倒挂,電力企業經營狀況有所改善,改革的條件基本成熟。

  在這樣的背景下,《指導意見》出臺並稱,將取消重點合同煤、完善煤電價格聯動,並給出具體聯動政策: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鼓勵煤電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

  “這標誌著存在了十年的電煤雙軌制終於結束,煤炭市場又向完全市場邁出了一大步。”中宇資訊分析師關大利向南方日報記者表示,用中長期合同替代了重點合同煤,可以在供給量上給電力企業以保證,但是對於並沒有明確價格是否會隨行就市。

  實際上,我國自1993年就逐漸形成“計劃煤”與“市場煤”並存的“雙軌制”。能源經濟學者、國家能源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林伯強指出,“雙軌制”除了限制煤價的市場化,對於電價的市場化改革也有一定的阻礙作用。

  “這一改革可以為理順煤電關係,建立煤電産業鏈的中長期機制掃清障礙。”林伯強告訴南方日報記者,從時機上看,目前正是煤電價格改革的最好時機。

  穩定電價須出臺配套措施

  在林伯強看來,終結電煤價格雙軌制會有倒逼煤電聯動的功效,為建立煤電聯動機制走出實質性的一步。林伯強這一預期得到回應。

  備受業界關注的煤電價格聯動措施在《指導意見》中給予描述: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週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調整為10%。

  《指導意見》明確,鋻於當前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格接近,此次電煤價格並軌後上網電價總體暫不作調整,對個別問題視情況個別解決。

  “由於目前市場煤價格不高,短期上調電價的可能性不大。”關大利告訴南方日報記者,以一年為週期,2013年的價格以2012年為基準,明年開年就上調上網電價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此很可能下次上調上網電價至少要到2014年。

  關大利還補充,本次聯動主要是上調上網電價為主,讓電網拿出利潤對這部分電價進行消納。“由於終端銷售電價關係到國計民生,國家對此進行調整時比較謹慎,因此對居民生活用電暫時還沒有上調的預期。”

  不過,在林伯強看來,煤電價格聯動是否會影響居民用電價格,仍然需要後期的政策。

責任編輯:羅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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