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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這兩天,有一名男子撿到了一位初中女生的手機,然後要2000元錢才能歸還,這件事情引發了大家的關注。
撿到了別人丟失的東西,物歸原主時該不該去索要報酬呢?有人覺得要報酬不應該,撿到物品歸還他人這是一種美德。但是也有人覺得歸還過程中還是有一定成本的,比如路費、時間等等,索要一定的報酬是合適的。在網上,網友紛紛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網友jingxin:適當給出報酬也未嘗不可,這是表示感謝最實在的方式,建議不要超過物品價值的1%。
網友躍叢:按失物價值百分之十索取報酬比較合理。歸還失物應以歸還為目的,不反對索要報酬,但索要報酬超過失物價值一定比例,就失去合理正當性,讓拾金不昧行為變了味道。有必要制定有關規定進行規範,讓索取報酬有根有據。
網友開心小生:我認為收取失主不超過失物價值5%報酬是可以接受的。拾到者可以要求失主支付報酬,但不能超過失主承受範圍。
大家都知道,如果撿到了東西,就算是一分錢也要交給警察叔叔,但沒聽説過,給了一分錢之後還找警察叔叔要一分錢,或者是撿到其它東西還給別人以後又找失主要很多錢,這就讓這件事情變味兒了。有的網友認為可以有報酬,但是多少錢合適呢?在法律當中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所以這個事情也不好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