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公司主要為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比如購買家用電器、電子産品等耐用消費品,以及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 裝修等消費事項,但不包括房貸和車貸。
6日,中國銀監會批復同意籌建3家消費金融公司,北京、上海和成都成為首批試點城市,標誌著這種在西方存在了400年之久的金融業態終於在中國“破冰”。這種“全新”的公司究竟有哪些業務?與信用卡、 小額貸款公司等相比,又有哪些優勢呢?作為經濟大省,山東為何沒有試點城市呢?8日,記者就此採訪了省城部分金融行業人士。
不抵押不擔保就能從消費金融公司借錢
消費金融公司主要為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比如購買家用電器、電子産品等耐用消費品,以及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但不包括房貸和車貸。
雖然是無抵押無擔保的個人消費貸款,具有審批速度快、服務方式靈活等優勢,但申請也並不是沒有條件。去年8月13日公佈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規定,消費金融公司須向曾從本公司申請過耐用消費品貸款,且還款記錄良好的借款人中發放,一般用於個人消費。
一家股份制銀行濟南分行信貸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在銀行向個人發放的貸款中,房貸、車貸的金額絕對佔大頭,而個人想申請幾千元到幾萬元的貸款,通常很難獲批。“一旦推出這種消費金融公司,可以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額度大多在數千元與數萬元之間,正好與銀行的業務形成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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