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上海公積金貸款收緊。對投資投機性購房,從緊掌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仍為80萬元。但是,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由去年的80萬元,減至60萬元。
為貫徹去年1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有關繼續支持本市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的要求,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對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且有兩個人及以上參與貸款的借款家庭,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仍為6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仍為80萬元;只有一個人貸款的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仍為3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仍為40萬元。
-對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再次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有兩個人及以上參與貸款的借款家庭,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只有一個人貸款的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對投資投機性購房,從緊掌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政策規定,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繼續執行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款的20%。
上述政策的執行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責編:龐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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