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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通知明確炒股炒匯房産等稅收優惠政策

 

CCTV.com  2009年10月01日 09:0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經濟網綜合  

  明確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了《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個人從事外匯等金融商品買賣、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産等相關營業稅優惠政策。

  根據這份日前下發的通知,兩部門明確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屬於所列四種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這四種情況分別是:離婚財産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産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産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此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同時,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髮、洗染、裱畫、謄寫、鐫刻、複印、打包勞務,也不徵收營業稅。

  通知還指出,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如果能同時滿足“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或監製的財政票據”和“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三個條件,也暫免徵收營業稅。凡不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且屬於營業稅徵稅範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政府性基金則應照章徵收營業稅。

  據悉,本通知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徵、多徵稅款應從納稅人以後的應納稅額中抵減或予以退稅。

  明確三種無償受贈房屋情況免徵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還下發《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免徵個人所得稅的三種房屋産權無償贈與情況,並強調除此以外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要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兩部門通知,房屋産權無償贈與的當事雙方免徵個人所得稅的三種情況主要包括:房屋産權所有人將房屋産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房屋産權所有人將房屋産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産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産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通知指出,除規定的上述三種情形外,房屋産權所有人將房屋産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産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房地産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採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此外,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對期貨投資者保護基金施行稅收優惠政策

  中國財稅部門針對金融衍生品高風險特點而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正在趨於完善。24日,財政部發佈通知,公佈了對期貨投資者保護基金的一攬子稅收優惠舉措。

  通知指出,期貨交易所按風險準備金賬戶總額的15%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期貨交易所按交易手續費的3%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以及期貨公司按代理交易額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都不計入應徵企業所得稅收入,同時還可暫免徵收營業稅。除此以外,期貨公司破産清算所得、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捐贈所得,都可不計入應徵企業所得稅收入。

  同時,財政部表示,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購買國債、中央銀行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債券的利息收入,以及證監會和財政部批准的其他資金運用取得的收入,都將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更多的優惠措施還包括,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中,屬於營業稅徵稅範圍的部分,允許從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通知指出,期貨保障基金公司新設立的資金賬簿、期貨保障基金參加被處置期貨公司的財産清算而簽訂的産權轉移書據,以及期貨保障基金以自有財産和接受的受償資産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財産保險合同等,都將免徵印花稅。而上述應稅合同和産權轉移書據的其他當事人將照章徵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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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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