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發
新華網北京9月16日電(記者朱立毅、樊曦)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等單位16日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以建立健全中央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這個指導意見主要從適用範圍、規範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則以及薪酬結構和水平、薪酬支付、補充保險和職務消費、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等方面,進一步對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作出了規範。
指導意見從我國實際出發,總結近年來改革的實踐經驗,借鑒國際上加強企業高管薪酬管理的做法,確定了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五項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調節與政府監管相結合;
二是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統一;
三是堅持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兼顧;
四是堅持負責人薪酬增長與職工工資增長相協調;
五是堅持完善薪酬制度與規範補充保險、職務消費等相配套。
通過加強對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使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做到結構合理、水平適當、管理規範。
相關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