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獲知,全市符合條件的1~4級工殘護理費待遇人員、退休且享受護理費待遇人員的護理費以及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人員的撫恤金,自本月起上調,漲幅為12.9%。
護理費調整辦法
工傷時間在2009年6月30日前,享受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人員以及由養老基金支出享受傷殘護理費的工殘退休人員,護理費從2009年7月1日起,按2008年度廣州市職工平均工資12.9%的增長率同步調整。
如,某1~4級工殘護理費待遇人員,2009年6月的護理費月定期待遇為1000元,調整後則為:1000+1000 12.9%=1129(元)。
撫恤金調整辦法
因工死亡時間在2009年6月30日前,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遺屬人員,撫恤金待遇從2009年7月1日起,按2008年度廣州市職工平均工資12.9%的增長率同步調整。
如,某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遺屬人員,2009年6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月定期待遇為600元,本次調整後則為:
600+600 12.9%=677.4(元)。
據悉,2009年8月底前,將2009年7月的調整金額發放至待遇領取人對應賬戶;2009年8月起,護理費和撫恤金按調整後的標準進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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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