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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限小"調查:誰來清除小排量的"城市門檻"?

 

CCTV.com  2008年09月08日 09:4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9月1日小排量汽車消費稅率下調,國家明確鼓勵小排量汽車的生産和消費。然而,小排量汽車大發展之路上,橫亙著一道高高的“城市門檻”。目前在廣州等大城市,小排量車仍或明或暗遭到限制歧視,“限小”的理由多為舒緩交通壓力。專家們指出,城市交通病不能歸罪小排量,一刀切簡單化“限小”策略不可取。

  國家“解限令”出臺兩年多 廣州仍在“限小”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從9月1日開始,排氣量在1.0升以下的小排量汽車稅率由3%調低至1%,排氣量在3.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車稅率則大幅上調。國家調整消費稅目的非常明確:抑制大排量汽車的生産和消費,鼓勵小排量汽車的生産和消費,從而降低汽柴油消耗、減少空氣污染,體現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

  但與國家政策背道而馳,此前,地方政府紛紛出臺各種限制小排量車的措施。廣州市是最徹底的“限小”城市之一,對小排量予以全面禁止。2001年,廣州市頒布《關於停止核發微型小汽車牌證和對微型小汽車加強管理的通告》,像當年對待摩托車一樣,全面停止給排量1.0升以下的車輛上牌,對已經領取號牌的小排量車劃定行駛路段。2002年又發出通知,進一步規定外市排量1.0升及以下的車輛不得進入廣州市區。

  國家從2006年開始大規模開展“解限”。2006年初,國家發改委、環保總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鼓勵發展節能型小排量汽車意見》稱:“各地不得以緩解交通擁堵等為由,專門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採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車車輛時,要在滿足乘用功能的基礎上,積極鼓勵選用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不得出臺專門限制小排量汽車的規定,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護措施。清理有關限制性規定的工作必須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

  “限小”政策由此在廣州曾一度鬆動。2006年4月1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改委等部門關於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實施意見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牌標準、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相關節能環保標準的小排量汽車,給予辦理新車登記等相關手續。”但遺憾的是,國家的“相關節能環保標準”一直沒有出臺,廣州的“解限”也就不了了之。

  不管各種文件如何表述,名目如何變化,記者從廣州市車管所得到的信息是:小排量車在廣州仍然不能上牌;2001年以前已經上牌的,在主要城市幹道和內環路仍然不能行駛;因“違規”駛上這些路段而被交警高額罰款的司機,向法院起訴的官司仍然此起彼伏。事實上,不僅在廣州,在許多大城市小排量車仍難逃被歧視的命運。

  備受質疑的“限小”理論

  大城市“限小”主要理由有:城市交通日趨飽和,小排量車不夠安全環保節能,而更為深層次的原因則在於地方出於産業利益而提出的限制性措施,如最為常見的觀點認為,限制小排量車有助於為大排量車引進項目騰出足夠的市場空間,並在有限的道路承載能力上提高汽車消費對GDP的拉動能力等。

  對這些“限小”理論,社會各界從未停止過質疑。

  廣州市人大代表陳雪認為:“對哪種車型是禁止還是不禁止,不應該以排量的大小為判斷依據,而應該以環保達不達標為依據。小排量車不等於不環保車,認為小排量車不夠安全、環保、節能是成見,小排量車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技術性能與過去比已不可同日而語,小排量車中有不環保的,但也有更節能更環保的,達到節能環保標準的就應該給予上牌。”

  事實上,廣東省環保部門按照相關要求定期對機動車尾氣進行檢測,根據近年來的檢測結果,沒有發現小排量車的尾氣達標率偏低的情況,即小排量汽車的尾氣達標率是穩定的。

  國內著名汽車分析師鐘師則斥責“限小令”是“簡單粗暴,荒謬可笑”。“城市交通日趨飽和,並不能成為限制小排量汽車的理由。交通擁堵又不是小排量一種車型造成的,而小排量車車身小,佔用的道路資源更少。更何況因為道路資源不夠,就禁止小排量車上路,這是很明顯的歧視行為,甚至有侵犯公民權益的嫌疑。為什麼花20萬元、30萬元買車就可以上路,而花5萬元買環保小排量車就不能上路?”

  與此同時,汽車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小排量車是最適合我國國情的車,汽車工業也最有可能在小排量車型上取得突破,發展汽車工業必須靠提升産量形成規模。但由於“限小令”等諸多因素,小排量車的市場始終發育不良。據全國乘用車聯合會最近公佈的數據,今年上半年全國1.0升及以下小排量車市場佔有率繼續降低,比去年同期低了1%,為5.7%。“限小令”嚴重阻礙了汽車産業向節能高效的環保型汽車方向發展。

  廣州“限小令”要挺到何時

  與我國大城市“限小”不同的是,小排量車在美國、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卻是頗受歡迎的車型。政府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使用小排量車,使這些地區小排量汽車都佔有較大的比例。

  近年來,我國也再三申明對小排量車的政策取向。2004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就先後出臺《汽車産業發展政策》《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我國第一個《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其中都明確提出把發展小排量汽車作為國家産業政策。2006年4月,國家將排量1.0升以下的汽車稅率減少到3%,而今年9月1日這一稅率又進一步調低至1%。

  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認為:“小排量車的使用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國家出臺降低稅率的政策,傾向很明顯,就是要通過經濟杠桿,鼓勵大家多消費小排量車。而國內一些大城市的‘限小令’正好與國家鼓勵政策相反,應該及時進行調整。”

  “發展公共交通才是硬道理!”鐘師指出,“我國許多大城市面對突如其來的汽車潮,一刀切的“限小”並不能從根本上化解交通矛盾,應該綜合科學地解決交通問題。發展公共交通是被國內外實踐公認為行之有效的根本辦法,在我國一些城市如深圳等就通過提供優質舒適的公交服務來與私家車競賽,讓人們自願地放棄開車出行,有效地疏緩了交通壓力。”

  地方與國家政策背道而馳的“限小令”要挺到何時,讓我們拭目以待。(陳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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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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