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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高山案內幕揭秘:疑犯逃亡前兩次轉移資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08日 10:27 來源:

     
    [內容速覽]昨日,中行高山案同案犯李東哲、李東虎兄弟二人申請難民被拒的上訴案,在加拿大聯邦法院進行司法復核。如果被駁回,針對李氏兄弟二人的驅逐令將啟動執行程序。這意味著,中行高山案的幕後主使者將被遣返回國。高山案爆發前,李東哲在商界鮮為人知。其商業歷程以及在高山案中扮演的角色依然朦朦朧朧。近日,記者獲得了有關部門的相關材料,還原了李東哲的真實面目。初中文化程度的李東哲用其餐飲場所與高山、張曉光等人結識,並通過金錢使他們為其挪用鉅額貸款服務。在事發後攜鉅款逃亡加拿大,從而釀成震驚業界的“中行高山案”。

中行高山案主犯高山(資料圖)

  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600003)財務人員陪同吉林高法執行人員來中行黑龍江分行河松街支行扣劃1.5億元執行款,該行工作人員發現東北高速的2.93億元存款消失,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   

  此後數日紛紛爆出黑龍江哈工大辰能風險投資公司、黑龍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等數家單位均存款失竊,總額近10億之多。   

  警方最後的調查顯示,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以及該案幕後操縱者李東哲,均于2004年12月31日離開中國逃亡加拿大。   

  事發前200萬元“公關”   

  逃亡前,李東哲赴長春拿出200萬元,委託朋友到法院“公關”,試圖阻止吉林高院從河松街支行劃款,未果。   

  據記者獲得的司法材料顯示,2004年12月29日,正在北京的袁野接到李東哲的電話。   

  袁野是世紀綠洲公司法人兼總經理,雖然他與世紀綠洲係其他公司法人一樣,對公司並無控制權,但與李東哲1992年相識、1998年開始共事的他,深得李東哲的信任。   

  李東哲在電話中要求袁野到公司取100萬元現金帶到長春。當天,袁野取款後坐飛機到達長春時天色已晚。在長春香格里拉飯店2樓咖啡廳,早已等候的李東哲和袁野寒暄片刻,拿起手機約見某位人士,但對方未來。   

  當晚,李東哲吩咐袁野準備一個拉桿箱,裏麵包括袁野帶來的100萬元以及李東哲之前攜帶的150萬元中的100萬元。   

  李東哲隨後給朋友孫某打了一個電話。孫某是東北高速的獨立董事,也是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的朋友。孫某的另一身份是律師,擔任北京某律所的主任。李東哲與他的話題是用200萬元去法院“公關”。   

  2004年9月,交行長春分行向吉林省高院,狀告東北高速要求其償還已到期的5678萬元貸款。為確保貸款安全,該行一併要求東北高速同時償還尚未到期的1.5億元貸款。   

  吉林高法遂查封東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開設的兩個賬戶中共計2.12億元的執行標的,並在當年11月11日,下達民事調解書───要求東北高速將於當月20日前將剩餘1.5億元貸款全部還清。   

  12月21日,河松街支行向吉林高院出具回執稱,“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的賬戶存款1.5億元已扣劃至交行長春分行。”   

  事實上,上述資金早已被李東哲、高山二人轉移至加拿大。   

  李東哲此次公關的目的是拖延時間,希望法院暫時不要把東北高速存在河松街支行的資金劃走。   

  據知情人士介紹,次日上午,孫某與李東哲在咖啡廳見面商談,並取走了裝有200萬元的拉桿箱。當天晚上,孫某再次與李東哲在咖啡廳見面時,又帶回拉桿箱,現金原封未動。   

  正在他們商討下一步計劃時,張曉光在咖啡廳出現,他語氣嚴厲地對李東哲説:“明天必須把錢從高山那兒劃過來。”   

  “行。”李東哲滿口應承,但事實證明他已無回天之力,此時只剩下出逃一條路。   

  2004年12月31日中午,李東哲和袁野從長春直飛北京。在首都機場,李東哲吩咐手下將從長春帶回的250萬兌換為30萬加元,隨後攜款與早已在機場等候的弟弟李東虎飛往加拿大。   

  “我遇到點麻煩,到加拿大躲一躲。”這是李東哲分別時對袁野説的最後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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