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炒股不得使用募集信貸資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5月10日 08:13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5月10日 08:13 來源:
新華社深圳5月9日電(記者 何廣懷)針對近期不斷有上市公司提出利用閒置資金參與新股申購以及其他證券投資,深交所9日頒布的新指引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把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和銀行信貸資金用於證券投資。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合理安排、使用資金,致力發展公司主營業務;上市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內控制度來規範證券投資行為,董事會、股東大會應慎重作出證券投資決策,嚴格控制投資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深交所9日還頒布了對上市公司與證券分析師和媒體的溝通、保密、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提供信息等行為進行規範的新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對傳聞調查、核實基礎上編寫澄清公告,對於相關機構或個人造謠、誤導性報道、誤導性分析而産生傳聞的,應公開表明公司立場和觀點,譴責相關行為人,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以利於防範和減少市場傳聞對證券交易的影響。
人民網
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