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4月30日 08:11 來源:
[內容速覽]對不能充分舉證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的,證監會將在審核中實行冷淡對待 |
陸媛
在內幕信息頻繁引發市場炒作之時,中國證監會表示,將“冷淡對待”未充分證明不存在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並購等審批事項。
證監會昨日在其官方網站發表“有關部門負責人”談話的文章,就不實信息和內幕信息引發的二級市場炒作行為作出表態。
文章稱,在當前全流通市場環境下,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模式、手段等已由以前虛構利潤等虛假陳述方式為主,變為以散佈信息配合二級市場股價操縱、內幕交易為主。
文章表示,近期,證券市場陸續出現了散佈不實信息或利用內幕信息配合二級市場炒作的案件,相關責任方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已被證監會立案稽查。
不過該文章並未明確指出案件的具體名稱。此前,杭蕭鋼構(600477.SH)曾因天價訂單事件引發證監會的調查。
監管部門相關人士上周五表示,監管部門就信息披露的違規已向杭蕭鋼構送出行政處罰聽證會的通知書;內幕交易方面,證監會稽查局掌握的證據已轉移給公安部門繼續偵查處理,涉案人士已被限制出境自由。
在昨日的文章中,證監會表示,在上市公司涉及並購重組等行政許可重大事項期間,證監會如發現信息披露與股價異常聯動,或存在澄清公告與其後申報材料表述的事實前後不一致的,將要求上市公司及各有關方面進行充分説明,對不能充分舉證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的,證監會將在審核中實行冷淡對待。
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在6月30日前制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內部流轉通報制度,明確公司各部門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信息披露職責。
上述證監會負責人強調,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有關人員不得以新聞發佈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被證監會依法調查的,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控股股東應在調查期間保持靜默,不得擅自對調查相關事宜發表意見。
證監會表示,將加大對機構投資者監管力度,涉嫌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舉證責任在辯方
又稱舉證責任倒置,指基於法律規定,將通常情形下本應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製度。
第一財經日報
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