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論:管好社保基金 需要公開和透明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8日 15:56 來源:
社保基金的繳納者都是權益人,這筆錢沒有理由成為掌控在少數人手中的“秘密”,也沒有理由不向權益人公開。社保基金的“陽光監管”是理性選擇,也是客觀必然
11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社會保險基金必須管好用好,確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這是政府的重要責任。並且強調,社保基金是“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挪用。這是對前些時候由上海社保基金案引發的公眾對社保基金安全性疑慮的一個權威回應。
社保基金為什麼是“高壓線”?對誰是“高壓線”?怎樣才能保證不觸碰這條“高壓線”,使之安全運行?這些問題都是人們所關心的,也是應該搞清楚的。
社保基金為什麼是“高壓線”?因為它包括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大險種,目前全國收、支、結余已經超過2萬億元。這樣龐大的一筆資金,是參保的億萬職工的“養命錢”,而且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要多年以後才能動用。因為“養命”,所以“高壓”;觸碰這條“高壓線”,關乎人命,所以十分嚴肅,也很重要。
這條“高壓線”對誰而言?是可能接觸到社保基金的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的領導者和辦事人員。他們遵紀守法,“高壓線”就安全,反之則危險。從審計公告看,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總體情況尚好,但仍存在政策執行不嚴、管理不夠規範、甚至侵佔挪用等問題,一些地方甚至將這筆老百姓的“養命錢”違規用於投資、購買辦公用房、彌補行政經費等等,問題金額達70億元。這不是一筆小數目,足以引起警惕。
這條“高壓線”靠什麼保障?靠制度和法律。但審視現狀,我們看到,作為社會保障體系最基礎的、涉及人員最廣泛的基本養老和醫療兩項保障,迄今還沒有立法保障(《勞動法》中只有概括性規定),相關決定和政策制度也只停留在國務院或部委層面。顯然,社保立法的滯後和不足是某些地方、某些人屢碰“高壓線”的重要原因,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能夠接觸到社保基金的人手中都握有一定權力,社保基金的立法保障又有滯後、不足的缺陷,這就使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有失屏障,保值增值難以實現。一些地方發生的侵佔、挪用社保基金案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令人擔憂的還有,社保基金的管理力量和手段有限。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處負責人介紹,全國基金監督人員不足百人,有些地區的基層甚至沒有計算機,只能人工記賬。2萬億元的百姓“養命錢”這樣管理,實在令人擔憂。這種狀況同時表明,社保基金只由勞動保障部門一家管、審計部門一家審,存在很大風險。應該調動多方力量各負其責、共同監管。除去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各級工會組織的介入也是必要的。作為職工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工會參與社保基金監管合情合理,義不容辭。
既然是“高壓線”,既然需要立法,既然應該共同監管,那麼,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一個重要且有效的辦法就是公開、透明。向社會公開,讓運作透明,把這筆錢置於“陽光”之下。
社保基金的繳納者都是權益人,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社會團體的管理、運作、監督都不過是接受權益人的“委託”在工作。這筆錢沒有理由成為掌控在少數人手中的“秘密”,也沒有理由不向權益人公開。國家審計社保基金並公佈結果已經邁出了公開、透明的一步,但也只是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如果公眾有疑問可否質詢?這筆錢怎樣運作可否參與?都是值得進一步研究和探討的。
一條“高壓線”,一筆“養命錢”,事關百姓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和諧,不可掉以輕心。社保基金的“陽光監管”是理性選擇,也是客觀必然。(摘自工人日報;作者:張刃)
責編:韓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