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 作為一項福利制度,住房公積金在為部分人群購房提供資金保障的同時,也暴露出來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福利惠及面不夠、鉅額資金“沉睡”銀行、安居錢淪為“唐僧肉”……到底誰應是這項制度的受益人,這項制度應該如何圓百姓安居夢,公積金管理部門到底是事業單位還是“金融機構”?這些問題都在不斷地叩問著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
誰是住房公積金制度真正受益人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住房公積金自從作為一項住房保障制度推行以來,對加速住房建設,改善居民住房條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據建設部統計數字顯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人數已超過一億人,實際繳存人數6245萬人;公積金繳存總額、繳存餘額分別達到10831億元、6864億元;公積金提取總額、貸款總額分別為3967億元、5194億元;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為3125億元。目前,全國約3000萬職工通過提取住房公積金和公積金貸款,改善了居住條件。
儘管住房公積金在保障群眾購房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制度覆蓋面低,徵繳肥瘦不均等問題仍使許多人不免發出“到底誰是公積金制度真正受益人”的疑問,尤其是這項制度造成的分配差距也備受關注。一方面,部分高收入群體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較高,可以享受由此帶來的種種實惠;另一方面,部分低收入群體卻很難享受這一制度帶來的好處。
寧夏審計廳日前對銀川住房公積金中心及區直分中心進行審計時發現,寧夏電力系統不遵守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規定多繳交公積金,1.4萬名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超過銀川市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多歸集7200多萬元。
與此相反的是,一些私營企業職工、自由職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至今只有很少一部分進行了公積金繳存,即使繳存了公積金,金額也很低。據了解,2005年度,僅寧夏銀川市就有67個單位歸集比例低於國家規定5%的最低標準,少歸集住房公積金382.13萬元。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湖南、黑龍江、寧夏等地調研時,不少業內人士也意識到繳存範圍過小這一問題。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文祥表示,公積金作為政府對各類在職職工購房的一種優惠政策,受益面應當是很廣泛的,國家也出臺政策鼓勵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之外的個體、私營、三資等多種類型的企業、個人參與到公積金的繳納中。
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士觀點不同,對於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應否擴大,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卻持有不同的觀點。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認為,住房公積金政策本來是支持窮人的,結果卻成了富人的“搖錢樹”,甚至成了一些單位變相的福利。目前一些企業不繳存也有它的道理,企業可以通過自己的福利來保障職工的住房。“我把錢交給政府後,如果管理出現問題反而會使這筆安居錢出現風險。”尹中立説。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住房公積金問題專家汪利娜研究員則認為,在當前公積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其覆蓋面不宜更大範圍推廣,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沒有承擔風險能力的情況下,最好是老百姓自願參與,達到互助買房的目的。
鉅額資金“沉睡”銀行
按照住房公積金使用規定,購房者除購房時可提取賬戶資金支付房款以外,還可以享受優惠利率得到貸款。但現實情況是住房公積金的保障功能有弱化趨勢,低收入者靠住房公積金解決購房問題的願望難以實現。作為百姓安居錢的住房公積金,在逐漸陷入“沉睡”怪圈同時,也成為了許多掌權人手中的“生錢”利器。
據央行《2004中國房地産金融報告》顯示,截至2004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除去個人住房貸款和購買國債外,全國仍有資金2086.3億元“沉睡”。
另據建設部資料顯示,至今年5月底,全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為69.8%,其中個人住房貸款使用率為45.5%。除了瀋陽市和湖州市等少數地方超過了80%,相當一部分省區市個貸率較低,海南等四個省區市更是低於20%。個別管理中心和分中心甚至沒有發放過個人貸款,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性作用沒有得到發揮。
安居錢為何會出現難圓百姓安居夢的情況呢?“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麻煩、環節多,令人疲於奔命!”銀川市民孔吉民感觸地説。他告訴記者,為了辦理公積金貸款,他先後在六個單位和部門間奔波了一個多月的時間,辦理的手續多達十幾道,這還是在他所有手續比較完備的情況下辦結的。而有這種感受的絕非孔吉民一人。
與此同時,由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場競爭意識不強,市場推廣力度較弱,開發企業更願意選擇與商業貸款合作,更為重要的是,由於個人住房貸款一直是銀行的“優質品種”,很多商業銀行在發放開發貸款時,要求開發企業從本行發放個人貸款,在一定程度上擠佔了公積金貸款市場份額。
尹中立博士説,公積金貸款利用率之所以比較低,主要是資金太少、額度太低,如今房價的上漲速度遠遠超過了公積金的歸集規模。按照現在公積金貸款所規定的貸款額度,在北京、上海等地就買不到什麼房子,因此公積金起不到太大作用。
對於為何鉅額資金會“沉睡”銀行而放貸率卻不高,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負責人認為,這與一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積極性不高密切相關。相比為每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國債或銀行大額存款更省事也更安全。他解釋説,為每個零散的客戶辦理貸款,一方面手續比較繁雜,同時要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另一方面還要承擔貸款風險。
究竟是事業單位還是“金融機構”
據了解,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管理中心被定位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但實踐當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卻並不是一個“不營利”的單位,許多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正扮演著一個“金融機構”的角色。
中國社科院汪利娜研究員表示,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定位模糊,如果是金融機構,就應該有自有資金,並按照金融機構的標準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以及規範的會計審計、信息披露制度和相應的風險防範機制。但事實上,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定位使其無法按照現代金融機構的監管規則進行控制,只能靠其自我約束。
“正是這種定位,造成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資金管理運用上出現‘行政化’傾向,把廣大儲戶的儲存資金當作‘準政府資金’運用,而且缺乏有效監管。正是現行制度缺漏造成公積金被挪用以及內部人員尋租現象的出現。”汪利娜説。
尹中立博士説,按照當初設計,住房公積金作為住房金融的組成部分,是為了解決我國城鎮職工的住房問題而産生的,實質上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形式,但在現實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又被定位為事業單位,沒有按照政策性金融的路子發展,搞成了“兩不像”。
對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如何定位,汪利娜建議説,最好將它轉變成政策性金融機構,同時改革現在的公積金配貸機制,按照會員自願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方式進行運作,為會員提供特定的金融服務。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