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08日 15:33 來源:
2006-12-07
核心提示:醫生多開醫療費用,兩起病例多收161萬。因為醫療費用是社保基金中出,患者也不在意。而這起事件的背後折射了醫院亂收費情況和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混亂
翻身費達到五千每天:此前,翻身服務曾是免費的,後來按物價局規定,一天收費200-400元。朱做主任後,燒傷科不但每天收取翻身費用,而且收費清單上常常顯示一天翻身4-6次,每次翻身均需收費。在劉建雄病例中,每天的翻身費逾5000元
在符有良的收費清單上,僅換藥與清創這兩項手工作業費就花了100余萬元,佔了他的近半治療費。“對一名燒傷病人翻身、換藥、清創一次,大約要3小時。這3項服務如果同時在一名病人身上一天進行4次,至少12小時,病人怎麼正常休息?”
異體皮漲了7倍:記者獲知這些異體皮的進價約4元/平方厘米,但賣給病人時翻了至少7倍
在朱志祥任主任的1999年之前,深圳二院燒傷科的年收入為500萬元左右。在朱任主任後的第二年,收入即達800萬元,此後更逐年遞增,到05年達到30000萬元左右。據了解,這幾年來該科的病人只是略有增加
在深圳,醫院騙取醫保的事也時有發生。深圳市社保中心在近6年來,先後暫停過52家醫院的定點醫保資格
《南方週末》記者傅劍鋒(記者孟登科對此文有貢獻)
舉報信執著地飛到《南方週末》,連續6封。沒有署名,沒有筆跡。在那些打印文字的後面,是一串紅色驚嘆號。
“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燒傷科原主任朱志祥,從兩個燒傷病人身上,多收了161萬元醫療費,這些費用全部來自社保基金。”舉報信稱,“而在近4年來,他巧立名目,吞噬的工傷社保金遠多於此……”
舉報信後只留下一個手機號。本報記者試圖撥打那個號碼,但始終關機,發短信詢問,亦不見回音。幾天后,記者突然收到短信:“如果你有足夠的堅持與勇氣,就可以發現巨大的黑洞。我始終都不會和你見面,但會以我的方式幫助你!”
兩起病例多收上百萬
2006年11月初,記者來到深圳。
但信中所指的兩名病人,半年前已經出院。舉報者也不清楚他們的聯絡方式。給醫療界各專家打了幾十個電話後記者得知:重度燒傷者出院後,一般還要再經半年至一年的康復治療。因此,目標最終鎖定在廣東省最專業的康復醫院──省工傷康復中心。
果然,劉建雄就在那裏,他的燒傷面積超過一半。面對記者,這個年輕人不停地笑──由於在火災中嚴重損傷了大腦,他現在只有3歲小孩的智力。劉建雄曾于深圳某廠打工,去年5月在一次作業中身受重傷。另一名病人符有良病情更重──大火奪走了他的耳朵、鼻子,燒傷面積達90%。
對曾被深圳二院多收60萬元治療費,劉建雄的妻子自稱“知道”。符妻同樣清楚她的丈夫被多收了100多萬元,“幸虧錢是國家出的。要是我們自己,打十輩子工也拿不出來這麼多錢。”
但她們認為,自己的丈夫參加了工傷保險,治療費由國家包攬,多收費對個人並無影響。相反,她們對當時的燒傷科主任朱志祥充滿感激,連稱他醫術高超。
現年55歲的朱志祥,在燒傷領域的經歷超過20年,擁有教授、博士生導師的頭銜,于1999年底任深圳二院燒傷科主任。朱志祥還是“奧美定”的發明人之一──這種隆胸材料被使用後,由於問題頻發,已被國家查禁。他的另一個頭銜是深圳市整形美容學會副主任委員。
這位患者眼中的好醫生,在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的醫生眼中卻沒有什麼好印象。其中一位了解內情的醫生告訴記者,這幾年從朱志祥負責的深圳二院燒傷科出來的病人,醫藥費在業內都被認為高得離譜。
那麼,亂收費是如何製造的?
在40天的調查中,那位從未現身的神秘舉報人,指引記者找到了曾舉報此案的另一名醫務人員,以及朱志祥的多位同事。這些人冒著風險提供證據、分析病歷,驚人的秘密被逐一揭開。
重傷之下的劉建雄、符有良,均在深圳二院燒傷科重症監護室的翻身床上被搶救過。“上了翻身床就是開了印鈔機。從此,翻身、換藥、清創3項收費將滾滾而來,僅這3項費用,每天就可能超過萬元。”一位燒傷科醫務人員介紹。
這位醫務人員對照病歷,分析了朱志祥指使燒傷科醫生對劉建雄亂收費的情況。
朱志祥在1999年底出任深圳二院燒傷科主任。此前,翻身服務曾是免費的,後來按物價局規定,一天收費200-400元。朱做主任後,燒傷科不但每天收取翻身費用,而且收費清單上常常顯示一天翻身4-6次,每次翻身均需收費。在劉建雄病例中,每天的翻身費逾5000元。
與翻身收費相伴的是換藥亂收費。所謂換藥費就是給燒傷病人敷藥時的手工費。曾與朱志祥共事的多位醫務人員告訴記者,重度燒傷病人不能多動,一般兩三天才換一次藥,少數一天換一次藥。而在劉建雄、符有良的收費單上,卻顯示出一天換藥4-6次。劉建雄的病歷更為荒謬──他燒傷面積為55%,有數次換藥卻按80%計算。2005年12月6日的一次換藥收費,竟按燒傷面積100%計算。日積月累,兩個病例的換藥亂收費就達數十萬元。
隨後是清創。所謂清創,就是燒傷病人到醫院急救時,為其清洗傷口、剪掉壞死的痂皮。通過使用同樣的手法──多計次數、多算燒傷面積,兩個病例中被多收的“清創費”亦達數十萬元。
多名醫務人員揭示,這些鉅額收費背後的部分服務,根本不存在。
“對一名燒傷病人翻身、換藥、清創一次,大約要3小時。這3項服務如果同時在一名病人身上一天進行4次,至少12小時,病人怎麼正常休息?”一位知情者説。重症病房的夜班護士只有幾名,床位卻有十多張,護士們哪怕不停地給病人服務,也力所難及。而換藥必須是醫生操作,醫生的數量更少。“果真這樣,一位醫生一天應付一名病人就夠了,怎麼可能呢?”
真正可能的操作是:通過在計費電腦上設置長期醫囑,逐日滾動自行收費。
因此,在符有良的收費清單上,僅換藥與清創這兩項手工作業費就花了100余萬元,佔了他的近半治療費。
奇怪的用藥記錄
在病人身上濫用藥品,也是創收、拿回扣的重要方法。
劉建雄病歷顯示,每次換藥時,均被聯合用三四種昂貴的外用藥,如金因肽10支,復春散10包,硅酮霜10支,硅酮噴膜10支。這些藥品的單價均在80元左右,一次換藥即需3000余元。
劉建雄、符有良到底需不需要用這些藥?一些不願透露姓名的燒傷學界知名專家逐一作了分析。
金因肽,一種作用於燒傷患者的上皮組織,促進皮膚生長的外用藥。如果上皮組織被完全破壞,使用這種藥就是浪費。只有在淺二度以下的燒傷中,上皮組織才沒被完全破壞。而劉建雄、符有良均屬於重傷,上皮組織已嚴重受損,金因肽能産生的作用微乎其微。但符有良卻仍用去了500余支金因肽,這項藥費達4萬餘元。
院士質疑“分解收費”
分解收費也是在劉建雄、符有良兩病例中創收的重要手段。
曾閱讀過符有良、劉建雄相關病歷的一位燒傷專家介紹,在其中一個病例中,某次大手術竟虛寫成了近40個不同部位的小手術,致使一次手術收費高達數萬元。而按正常收費標準,只要4000元。
與分解手術同步進行的是虛寫手術刀片。符有良的10余次手術共用去了200余枚刀片,每片單價逾200元。專家們告訴記者,一般的燒傷手術,每次用一兩個刀片就夠了。
這一情況引起了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燒傷學家盛志勇的關注。在深圳社保中心介入對劉、符兩病例的調查後,深圳二院曾赴京找過盛志勇等一些燒傷界學術權威,想借他們來反駁調查。但盛志勇對本報記者稱,“我只看了部分病歷,不便對收費是否合理作判斷。但我確實很不理解,為什麼一次可以做完的手術,要分開七八次來做。這在北京是不允許的。”
朱志祥的同事指出,虛報皮瓣手術也是慣用的收費手段之一。皮瓣手術就是在肌腱、神經或骨骼外露的情況下,從身體完好的部位上“挪移”部分皮膚的活組織來覆蓋。
在符有良病例中,皮瓣轉移整復術共進行了123次,花費8萬餘元。有專家解釋,他的深度燒傷達90%,身上已基本沒有完好皮膚,進行上百次手術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深圳二院的相關醫生透露了這樣做的原因:醫生可以在手術中獲得20%-30%的提成,多收一次手術費,就可以多拿一次提成。
異體皮交易水深難測
一些重度燒傷病人,由於自身皮膚被嚴重破壞,需要移植異體皮。但接受採訪的醫學專家指出,由於價格昂貴,這種移植是比較謹慎的。
符有良的收費清單顯示,治療期間共有4次買異體皮的經歷,共花去12萬元。在一份交給政府調查機構的材料中,符有良所在工廠的老闆劉義勝介紹了奇特的異體皮交易過程:
買皮的錢不是按常規打給深圳二院財務,而是由劉義勝直接給醫生張某。張寫下收條後一至兩星期,才把發票交給劉義勝。
發票沒有一張來自深圳二院。其中三張蓋有河南省開封市一醫院門診收費專用章;另一張是北京市工業企業專用發票。
經多方調查,記者獲知這些異體皮的進價約4元/平方厘米,但賣給病人時翻了至少7倍。
付圓圓,現在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的一名燒傷病人,燒傷面積85%。他曾因工傷在深圳二院治療,當時她買異體皮花了29萬元,共約1萬平方厘米。
據付圓圓等病人介紹,這些交易商的手機號碼均由朱志祥提供給病人家屬,朱讓他們自己聯絡,稱這樣就與醫院沒關係了。
曾接觸過異體皮交易商的數位醫生介紹,這種異體皮交易的回扣額高達30%-40%。
亂收費黑洞有多大
朱志祥任主任時的深圳二院燒傷科,通過種種收費手段,製造了多大的亂收費黑洞?
廣東工傷康復中心一位主任醫師舉了個例子:有個投了工傷保險,從深圳二院燒傷科轉院過來的張姓病人。這位病人在深圳二院治療的最後15天,已脫離危險期進入穩定期,收費仍達7000-8000元/天。轉到廣東工傷康復中心剛開始半個月,病情和在深圳二院時基本相同,收費只要原來的1/10。
“如果能有效監管工傷保險基金,合理縮減治療期、增加康復期,在深圳二院多數燒傷病人的費用可以下降大約一半。”這位醫生認為。
他的判斷在深圳二院燒傷科前後迥異的收入變化中得到了印證。
在朱志祥任主任的1999年之前,深圳二院燒傷科的年收入為500萬元左右。在朱任主任後的第二年,收入即達800萬元,此後更逐年遞增,到2005年達到3000萬元左右。就在2006年初的一次會議上朱志祥還宣稱,2006年要給醫院創收4000萬元。
據了解,這幾年來該科的病人只是略有增加。
一位了解內情的醫護人員介紹,燒傷科增加的鉅額收入有一部分來自自費患者。記者得知,一位叫王文書的燒傷病人在朱志祥做主任期間在深圳二院治療,沒有工傷保險,個人付費達113萬元。其中同樣包括前面提到的多種手段:大量使用金因肽近4萬元,大量使用復春散4萬元,用去手術刀片50余片共1萬多元,換藥費用逾20萬元,清創費用逾10萬元等。支付這筆鉅額費用的責任方懷疑醫院有亂收費之嫌,請律師討説法。律師發現:“王文書的入院記錄顯示,燒傷面積為52%,但在實際收費時卻按照90%計算。”
但知情者們認為,亂收費最主要殃及的還是工傷保險,因為重大的燒傷事故大多是在工廠作業時發生的,而深圳的工傷保險幾乎覆蓋了各大工廠,目前有參保人員720萬人,在各大城市中排第一。社保資金充裕,也因此成了一些牟利者眼中的“唐僧肉”。
“吃這塊唐僧肉的風險極小。因為錢是國家出的,只要醫好病,花多少錢病人都沒有意見。社保機構即使感到收費高得離譜,但因為欠缺燒傷醫學的專業知識,要挑出毛病很難。”一位醫生分析。
案發前,在二院燒傷科檢查工作的一位社保局官員曾氣憤地説:“去年第一人民醫院全院社保付費才200多萬元,你們一個燒傷科就報銷了1000萬元,如果查出問題加倍處罰!”
直到有關醫護人員舉報朱志祥,才使醫療黑洞露出冰山一角。
查處與整改
深圳社保方面的官方調查是從2006年4月份開始的。多位醫護人員反映,深圳社保中心工傷處副處長牟一新在調查朱志祥一案的數天后,即受到不明身份者威脅,其小車被砸、手提電腦被偷。記者向牟一新求證,她對這一傳言表示默認,但不願詳談調查過程。
牟一新稱,目前深圳社保局工傷處只有幾個人,卻與近百家醫院、10多萬醫生打交道。事前監管人力不夠;事後查處,由於醫療行業的專業化,調查也極為困難。目前他們能做的,就是舉報一個查一個,並進行重罰。
4月底,劉、符二案的調查結果出臺:在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燒傷科治療期間,劉建雄被多收了60萬元,符有良被多收了100余萬元。也就是説,在他們的醫療費用中,約一半屬於亂收費。
社保中心隨後出臺的處罰決定要求:深圳二院退還劉、符兩起病例中被多收的鉅額費用,並暫停其燒傷科工傷醫療單位記賬資格一年。
這份決定上有句話充滿了潛臺詞,“(責令深圳二院)組織力量對近4年的所有在其治療的燒傷病例徹底的自查,對多收的工傷基金要主動退還。”
此案隨後被移送至深圳市監察局、市紀委繼續調查。6月下旬,朱志祥又因涉嫌撈取隆胸假體材料的鉅額回扣被“雙規”。據深圳市紀委公佈,朱志祥每為患者植入一對乳房假體,就從中撈取4000元以上回扣,共收回扣7萬餘元。但舉報人曾向記者反映,朱志祥在3年時間裏共做了上百台隆胸手術。
有二院醫生稱:兩個月後,朱志祥被釋放,深圳二院免除了他的燒傷科主任一職。因為處理結果不能讓知情者滿意,舉報信才連續寄到了《南方週末》。
12月初,當記者前往深圳二院採訪時,該院院長肖德明對記者稱,朱志祥已被紀委帶走,此後再也沒來醫院報到過。至於其他情況,他並不清楚。院黨委唐書記則表示,到目前為止,醫院還沒有接到紀委對朱志祥的處理通報,所以也不清楚朱的情況。而分管燒傷科的副院長陳賓以開會為由,婉拒了採訪。
本報記者又撥通了朱志祥的電話,證實其被“雙規”後已經放出,但朱拒絕透露任何有關此案的情況。
自案發後,深圳二院已開始了對燒傷科亂收費的整改。一位醫生向記者訴苦稱,由於名聲被搞壞,許多正常、合法的收費也被病人懷疑,造成了收費困難。更由於被社保中心暫停工傷保險記賬資格,病人減少了近一半。
醫院騙保值得警惕
專業人士介紹,朱志祥的這種行為屬於騙保。
近年來,醫院與醫生出於牟利衝動,騙取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情況,已經成為值得警惕的一個動向。醫院騙保,不僅數額巨大,而且組織嚴密、手法專業,隱蔽性強,難以查處。查處了後,由於往往是“法人騙保”,落到個人頭上的處罰並不很重。
僅今年以來,北京朝陽區有7家醫院因騙保被曝光。瀋陽市皇姑區一家醫保定點醫院,在醫保病人已經出院後照樣每天收費,套取醫保資金。而被中央電視臺曝光的陜西省核工業二一五醫院,讓出租車司機四處去拉客,與享受城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聯合,虛開多報治療費用,騙取醫療保險。
在深圳,醫院騙取醫保的事也時有發生。深圳市社保中心在近6年來,先後暫停過52家醫院的定點醫保資格。但醫保處與工傷處一樣,也面臨著監管上的一些困難。對此,深圳市醫保處除強化各項常規監控外,也作了一些制度創新。比如向社會招聘有醫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士,組建了一支40余人的監督員隊伍,分片監督醫院。問題嚴重的即向媒體通報。
衛生部得知此事後,新聞發言人毛群安曾表示,該部已明確要求各醫療機構嚴禁自立項目、分解項目和提高標準等亂收費,必須取消科室承包、開單提成、醫務人員分配與醫療服務收入直接挂鉤的辦法。各醫療機構要推行醫療服務收費公開,執行住院費用清單制度和費用查詢制度。醫院從患者手裏多收錢不行,從醫保基金和工傷基金中多收錢同樣不允許。如果調查屬實,有關部門應該對違規行為嚴肅查處。
多位接受採訪的醫院管理者認為,要切斷醫院伸向社保基金的不法利益之手,除了改善社保監控制度外,更重要的是要把公立醫院從醫藥費的利益中剝離出來。醫院應把所有的收入全部上繳國家財政,所有的開支亦有國家財政劃撥,即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這樣,醫院才不再是一個牟利主體,從而回歸到作為公益主體的福利機構上來。 (南方週末)
責編: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