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尤其是進入二季度,全國電煤價格疾速飆升,部分電廠因燃料採購成本過高而停機。電煤價格到底漲在哪些環節,其背後的“推手”是誰?誰又在本輪煤價上漲過程中獲利?
近日,記者沿著電煤生産、運輸、港口和用戶的流向,在追蹤調查電煤價格後發現,與國有大礦講責任、執行合同保電煤不同,小煤礦成為高煤價的直接推動者和最大獲利者。
一噸電煤的“價格之旅”
大同是著名的動力煤生産基地,其電煤生産、供應和價格,對全國市場有較大影響。記者選擇大同市左雲縣的一家小煤礦進行電煤價格追蹤。
一噸電煤純煤價580元,裝上汽車運到70公里以外一家叫晉宏煤站的火車集運站,中間的短途運費120元/噸,運到站臺後的煤價漲到了700元/噸(不含稅);
在煤站,發運企業要代煤礦交納28元/噸的可持續發展基金,再加上煤站管理費用35元/噸,此時的裝車價,也就是“車板價”,成了763元/噸;
電煤裝上火車,經過大秦線的千里運輸後,中間要加上大約93元/噸的鐵路運費、7元-8元/噸的雜費;到了港口還要加上包括過磅、化驗、堆存等費用在內的港雜費約20元/噸;
這樣,運到秦皇島港的電煤價格就到了883元/噸。而這883元還只是稅前的價格,在交納13%的稅後,煤價就成了998元/噸。這就構成了這一噸電煤的裝船價,也即“平倉價”。
這一噸電煤從秦皇島港裝上輪船,運往長三角地區某電廠的碼頭,海運費70元-80元/噸,到了用戶手裏的最終煤價為1068元/噸。
至此,這一噸電煤完成了從坑口─公路─鐵路─港口,再裝船下海到用戶的“産運之旅”,煤價則經歷了從580元到1068元的“價格之旅”。
從坑口價到用戶價,這一噸電煤上漲了488元,除去中間環節,坑口價佔到了最終煤價的“大頭”。市場電煤價格迅猛上漲的直接“推手”就是不斷上漲的小煤礦坑口價格。
利潤差距:3.81元和300多元
小煤礦在漲價過程中獲利多少?
同煤集團運銷公司的相關人士分析認為,按小煤礦的採煤設備、工藝、管理和用工情況,噸煤成本在150元左右,即使加上基金和稅費,也不會超過200元。
以7月中旬580元/噸的坑口價計算,小礦的噸煤利潤為380元。一座年産45萬噸的小煤礦,每年利潤就超過1億元。
小礦旁邊的國有重點煤礦贏利如何呢?
據同煤集團提供的財務數據,今年上半年,同煤集團噸煤平均售價(坑口價)為395.14元,完全成本則為391.33元,噸煤利潤僅為3.81元。擁有20萬職工的同煤集團已連續3年産銷量過億噸,今年上半年完成6200萬噸,利潤總額雖然超過了去年的全年水平,但也僅有可憐的2.36億元。
價格上漲而成本也在上漲。今年上半年同煤平均售價比去年上漲了近76元/噸,完全成本增加了74.06元/噸,其中可持續發展試點三項基金上漲近17元/噸,安全費用增加20.25元/噸,工資成本(含附加費)增加了11.69元/噸。
3.81元和300多元,這就是國有大礦與地方小礦的利潤差距。而這一差距目前仍呈現擴大之勢。
當務之急是有效控制坑口煤價
不少業內人士反映,國家實施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政策,對約束國有大礦穩價格、保合同、保供應收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對港口交易價格也起到了限製作用。但市場電煤漲價的源頭在坑口,在小煤礦,要想使臨時干預政策收到預期效果,就必須控制住小礦的坑口價格。
大同上深澗煤站經理劉斌説:“小礦的坑口煤價一個勁上漲,我們運銷單位目前都不敢往港口發煤,因為收購價居高不下,要是按港口的限價銷售,發一噸煤就要賠200元。”
江蘇某電廠燃料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自6月19日限價干預政策實施以來,從秦皇島港採購的5500大卡/公斤市場煤“平倉價”從880元/噸,最高漲到了1050元/噸。
與此對應的是,大同地區小礦的電煤坑口價也一直在上漲,7月初為每噸530元,7月中旬達到580元,目前漲到670元。
中國煤炭市場網首席評論員李學剛認為,此輪煤價上漲中,小煤礦是最大受益者,應從源頭上加以控制。除了可以算得出的超額利潤,在高漲的煤價背後還隱藏著諸多問題:
首先是國家利益流失。當前包括電煤在內的煤市,煤價完全由小煤礦自己説了算,而且是現金交易,交易過程中偷漏稅,不交基金,給國家和地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其次是超能力生産,礦井安全隱患必將加大。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目前大多數小煤礦安裝了生産、安全監控系統,從技術上完全有可能控制住煤炭産量,而物價、稅務等部門可以憑此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監控機制。
如何解決煤電價格矛盾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長王宏英等專家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煤炭供需矛盾,當務之急是將煤炭過度的、不合理的需求降下來,使能源供需基本均衡。
山西省煤炭工業局提供的數據表明,從1997年到2007年的10年間,全國火電發電量增長了1.8倍,鋼材産量增長了4.3倍,玻璃等建材增長了1.8倍,而同期煤炭産量只增長了1倍。主要耗煤行業的迅猛增長,直接拉大了煤炭需求的缺口。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持續高增長相當一部分是由低能效的高耗能産品貢獻的,這些高耗能産品增長拉動了電力需求的大幅增長,而電力增長又引致煤炭需求大幅增加。煤炭專家、國家安監總局調度中心潘偉爾博士認為,保持煤炭電力需求的合理化,是解決當前煤電價格矛盾問題的戰略選擇。
王宏英錶示,我國煤炭需求持續增長與資源價格偏低有很大關係,較低的能源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國産品的競爭力,但也引發了對資源的不合理需求,出現了高能耗和資源浪費,以及過度投資等問題。
山西離柳焦煤集團董事長邸存喜認為:“一個現代化的大煤礦,建設週期至少需要3年至5年,但耗煤企業天天在投産,煤炭生産增長趕不上消費猛增,這是煤炭供應緊張的根本原因。”
有關專家建議,政府應該從供需平衡的角度實施調控,不能任由下游用煤行業鋪攤子、上項目,而不考慮煤炭的實際供應能力,尤其是安全供應能力,應該“看米下鍋”“量體裁衣”,從供應和需求兩個方面入手統籌安排、科學佈局。
專家們還建議,應加快煤礦的資源整合,做大做強國有骨幹煤礦,增強國家對煤炭資源的控制力,同時推進煤炭、電力等能源産品的市場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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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