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自稱目擊者:許瑋倫座駕時速超120公里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29日 13:39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29日 13:39 來源:
偶像藝人許瑋倫車禍死亡,一名目擊者昨天向警方指出,許的轎車在案發前時速超過120公里,飛快行駛,讓他印象深刻。警方初步研判,許與助理當時可能未係安全帶。
一名貨車司機昨天淩晨以目擊者身分,主動到國道警察局泰安分隊陳述車禍發生前他看到的情形。
他指出,26日深夜駕駛大貨車,沿中山高苗栗縣三義下坡路段外側車道往南行駛,突然瞥見一輛白色迷你轎車以123公里至130公里時速,在內側車道飛快行駛,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幾分鐘後,他經過車禍地點,發現剛才飛馳的迷你小車被撞得稀爛。回家看新聞才知道,車裏的人是偶像藝人許瑋倫。
為了解許瑋倫與助理林怡?是否係安全帶,國道泰安警分隊昨天前往苗栗三義消防分隊查訪,當晚趕抵現場搶救的隊員表示,當時看見傷者的安全帶未係在身上,不知是未係或車禍撞擊致安全帶松脫。警方初步研判,許、林可能沒有係安全帶。
警方説,如果兩人有係安全帶,車禍時應會在身體造成勒痕,為求慎重,已請醫師協助檢查兩人身上是否有勒痕。
警方為調查肇事原因,前晚至昨天三度偵訊林怡?,她先是説開車載父母出遊,從南投縣駛經中山高,途中超過一輛汽車後即失去知覺;昨天上午先改口表示開車從南投縣廬山山區至中二高北上,許瑋倫在車上睡覺;後來又説,車子不是她開的。警方下午三度偵訊時,她坦承轎車由她駕駛,但肇事經過都不記得。
因為林怡?説話顛三倒四,醫師表示林可能驚魂未定,警方將擇期復訊。
藝人許瑋倫傷重死亡案,警方將在偵訊許的助理林怡?後,把林及肇事大貨車司機黃碧祥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責編: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