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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冰櫃突然漏電至人傷殘 賠償責任誰承擔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6月05日 17:34 來源:

  歡迎您繼續關注我們的《為您服務》,接下來我講的這件事是一個法律問題。在廣西南寧有一個超市,在這超市當中大家都會知道有那種大的冷鮮櫃。那麼有一天,一位叫鄭慶華的小夥子,就是因為觸摸了超市當中的冷鮮櫃而被電成了植物人,我們一起先來了解一下這個事件的經過。

  在百色市,我們見到了臥病在床的鄭慶華,因為觸電造成的缺血、缺氧性腦病,使他已經成為了一個植物人。

  醫生説手的話呢,他這個狀態(萎縮)的話呢,就是手是彎曲的,腳是伸直的,腳伸直的話他就不能彎。你看就這樣,我們彎也彎不了,你看。

  現在鄭慶華沒有任何的意識,除了眼睛能睜開,只有最基本的吞咽、呼吸。為了照顧鄭慶華,妻子和父母幾乎忙的不停。

  因為他這種的話,都是定時翻身。一兩個小時要翻一次身。你要是護理不好的話,一生瘡的話,到時候更加難護理,他自己本身很難受的。雖然他不懂,但是我們自己看了,怎麼説呢,也覺得心疼。

  兩年前,鄭慶華在200公里外的南寧市工作,是一家超市的部門主管。那時的他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幸福的爸爸。2005年8月5日的晚上,妻子接到了一個從南寧打來的電話,告訴她,出事了。

  阿華可能説,聽説是觸電了,觸電了,送去醫院搶救現在。然後我當時一下子頭腦就空白了。

  當妻子孟素仙(音)連夜從百色趕到200多公里外的南寧市,看到躺在重症病房的丈夫時,她感到天都要塌了。

  一直是深昏迷的,眼睛就是沒開,鼻子也插管,而且腳也插着針,手也插着針,身上也是,到處都是管子。現在就是感覺可以説是不堪回首。

  可是孟素神仙無法相信眼前的事實,因為就在前一天的中午,丈夫還給她打過一個電話,説要趕回百色,給孩子過滿周歲的生日。

  就是臨出事前那一天,我們也很多事情也説了,也商量好了。但是就是沒辦法,4號我們説好,5號就發生事情了,8月5號。

  鄭慶華是超市的防損部主管,平時負責的就是各種設備的維護,他怎麼會被電擊傷呢?從丈夫的同事那裏,孟素仙知道了事情的經過。

  就跟他説,阿華,冰箱漏電,你是不是過去檢查一下?

  在超市的生鮮區,擺放了5台冰櫃,5號那天,同事反應,可能有一台漏電。

  (他就説)你們過來,幫我們一下,把那個冰箱拉出來。

  在5、6個人的協助下,鄭慶華把其中的一台冰櫃拖了出來。經過一番檢查,鄭慶華並沒有找到任何故障。在他正打算把冰櫃推回去放好時,意外發生了。

  後來我剛把手拿開,他一摸進去,他自己這樣子,摸進去後來,就發現又漏電了,又拿不出來手。

  同事們發現,鄭慶華的手被緊緊的吸在了冰櫃上。

  後來他説,哎呀,漏電了又漏電了。聽到他説,哎呀,打(關)閘了這樣子。那我聽到他們有叫聲,我就跑過來,就見他那樣躺着。兩桶油又壓在身上。就見他這樣睡着,睡住了。

  同事們急忙關掉電閘,但是,鄭慶華已經不省人事。大家將他緊急送到了醫院。經過醫院的搶救,雖然保住了鄭慶華的生命,但是因為觸電時間過長,導致了嚴重的缺血、缺氧性腦病,鄭慶華已經很難甦醒過來了。

  沒有醒過來,看那個醫院出的鑒定,沒有醒,這個確實是沒有醒了。

  鄭慶華的受傷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兩歲的兒子只知道爸爸病了,他一直盼著爸爸能夠早點醒來,帶他出去玩。

  他也説,爸爸好了以後,他會帶他去逛街,去玩。

  而鉅額的治療費用更是雪上加霜。

  因為醫藥費也比較貴,我們住院的話,我們也承受不起。而且錢的話,我們用得也差不多了,也借了很多錢,借了有幾萬塊了。

  出事之前,鄭慶華的收入並不高,家裏也沒有存下多少錢。現在除了這套房子,這個家早就空了。

  那就難了,那我們幫一些,小孩的伯伯也幫一些,叔叔也幫一點點,就這樣一個幫一點吧。

  鄭慶華的家人就是期盼著某一天,鄭慶華突然就醒過來了。但是我覺得到目前為止,他也應該,只能算作一種美好的想法。因為這植物人甦醒率太低了。我就在想,鄭慶華受傷這麼長時間了,為什麼自己家人一直這麼抗着,為什麼不索賠呢?

  就是我覺得很好認定,這小夥子在超市打工,在這裡面出的事,而且是工作期間,應該算作工傷啊。

  對。

  老闆肯定應該給人賠吧?

  沒錯,話是這麼講,但是在這個這件事情當中,事情就稍微複雜一些。首先一點,是這個鄭慶華雖然在這個超市裏面工作,但是並沒有跟超市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文字化的東西。第二點呢,就是電到鄭慶華的那個冰櫃,它是由在這個超市當中銷售的統一飲料的公司提供過來的。那所以這裡面又多了一個這個扯皮的節點。所以整個的這個賠償呢是比較複雜的一件事情。

  事情發生以後,孟素仙和家人找到了超市,畢竟鄭慶華是在超市工作時被電傷的。

  你看讀書啊什麼,後面都需要錢啊。那現在像他這種情況,他做不工,我自己一個人的話,我也很吃力。所以就説基於這一點吧,我要考慮説要爭取撫養費,或者是討個説法吧。

  但是,超市老闆莫言(音)卻告訴鄭慶華的家人,鄭慶華並沒有與超市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上任何保險,因此希望跟他們私了。

  我們私了好不好,給我八萬塊錢,就什麼都沒有了。我説這不行。就是我答應你,你這樣給我,一起給完那就好了。如果不給完,你走了我怎麼辦?不會走的,他説我不會走的。

  到鄭慶華觸電的第二個月,當鄭慶華的家人再去找到超市老闆莫言時,卻發現莫言消失了。

  也不知道他電話了,也找不到人。

  當時,鄭慶華所在的超市是廣西康邁商業公司的加盟店,於是,孟素仙趕緊找到康邁公司,打聽莫言的去向。然而得到的消息卻是,莫言的確已經跑了,連超市都登出了。

  他也逃啊,十萬八萬的,他也逃啊。那麼現在他沒有錢啊,他不跑啊,是不是。他還欠我們加盟費還沒給呢,還有好幾萬呢。所以我們也在找他呢,供應商也要找他,他還在供應商那裏有一兩百萬還沒給人家。

  超市老闆跑了,那鄭慶華的賠償怎麼辦呢?直到這個時候,鄭慶華的家人才想到,能不能找到漏電冰箱的提供企業,南寧的統一公司呢?

  統一集團,因為是它提供的冰櫃嘛,引起漏電的。

  原來,為了擴大銷售量,05年8月4日,南寧統一公司向超市免費提供了一台冰箱,和其他幾臺冰箱放在一起,專門擺放統一品牌的飲料。結果,就在第二天,就發生了鄭慶華觸電的事故。事後,廣西質檢部門檢查發現,在這幾臺冰箱中,只有統一公司提供的冰箱,線路嚴重損壞,存在漏電現象。雖然鄭慶華當時接觸的是其他的冰箱,但是電流應當是從統一公司的冰箱傳出,擊傷鄭慶華的。

  統一它提供的冰箱,冰箱漏電,你懂嗎,你提供的冰箱出現問題,觸電了。那現在人家有依據,那統一他跑不掉的。

  妻子孟素仙拿着廣西質檢部門的報告,找到了南寧統一公司,要求賠償,卻遭到了拒絕。

  他這個當時和南寧的統一沒有關係嗎?

  我們只是廣州的分支機構,相關的事情,當時都是由代理人黃國輝他來負責的。他也是我們法律方面的發言人。

  他也是咱們南寧的嗎?

  對,他也負責。

  直到今天,沒有任何人給鄭慶華一家賠償。在鄭慶華出事後的這兩年裏,孟素仙一直在家照顧丈夫,直到最近才找到了一份月工資600元的工作。這個期間,家裏的生活幾乎全靠父親的退休工資來維持。現在,一家人的最大希望,就是能夠早點拿到賠償,給這個已經不堪重負的家庭減輕一點負擔。

  現在出外打工的人,就是腦子裏必須有一根弦,就一定一定要跟用人單位簽訂這個用工的勞動合同。因為簽勞動合同,實際上是對我們自身的一種保障了。用人單位是一定要給你上三險的,這三險當中就包括工傷保險,一旦出了工傷事故,所有産生一些費用,都應該由保險公司來為你賠償。但是你沒有簽勞動合同,那你這個傷出了,這筆錢應該由誰來出?我覺得是不是就應該由超市,你就應該來出。

  他雖然説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也是事實的用工關係。那按照法律層面來講肯定是超市來進行這個賠償的。但是問題是,他人去樓空,找不着人了怎麼辦呢?

  這樣,這個老闆跑了是吧,你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是吧,遲早你要擔負這個責任。但現在我想説的是,你提供冰櫃的這個統一企業,你冰櫃漏電有問題,把人小夥電成植物人了,這個你脫不了干系的,你一定得賠償的。

  但是對於統一公司來説,是4號把冰櫃拉到這個超市的,5號出的鄭慶華這個事。所以呢,他們就是要可能有這麼一個理由説,誰知道是不是4號夜裏頭你們超市的老鼠加了個班,把我那個電線,把我那冰櫃的電線給我咬爛了,所以才出現的漏電事故啊?不是完全沒道理的。但是,太荒誕了。那我們到底説鄭慶華這件事情在賠償方面,有沒有什麼樣的一些法理方面的觀點呢,現在聽聽律師的意見。

  目前鄭慶華的家人已講此事告上法庭。

  這個鄭先生,因為他是超市的員工,所以他是在履行職務的過程發生的這種人身損害,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他應該屬於工傷。工傷他就應該向當地的勞動部門來申請一個工傷的認定,從工傷保險基金裏面來獲得這個賠償。如果單位沒有給他上這個工傷保險的話,那麼這個超市就要在工傷保險的範圍內對他承擔這個賠償責任。如果説超市沒有給他上工傷保險,那麼超市的負責人又隱匿了,這個超市沒有賠償能力的情況下,那麼他也可以向統一公司來主張侵權的賠償責任。為什麼呢?就是説因為他是推着統一公司,統一配過來的冰櫃發生的人身損害,統一公司配過來的這個冰櫃本身有質量方面的問題,那麼才發生這一期人身傷害的事故。所以説統一公司對它提供的冰櫃本身是有過錯的。那麼統一公司對他的這個損害要承擔賠償責任。

  我覺得這件事情我看完之後是覺得非常的悲涼。為什麼呢?咱們都講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那現在從法律層面講,當然是要劃分責任,然後大家該賠多少賠多少。可問題是難道我們就把道德斥之一邊,完全不管不顧嗎?你像鄭慶華已經這麼長時間躺在病床上,然後是植物人。他的家庭情況那麼困難,作為超市的負責人一方也罷,作為統一公司的一方負責人也罷,你們難道一點人道主義的精神都沒有嗎?我覺得有點太過分了。

  可能就是因為有兩個責任方,他們可能才會互相扯皮。其實現在我覺得就是很好鑒定,到底就是這個冰箱的維護應該歸誰來管?我送來就是好的,然後它出現問題了,這個責任應該由誰承擔?是廠家還是超市?這個責任劃分完了以後,我覺得應該這個由誰來承擔是很簡單的。

  我覺得他們兩方都有責任,如果最後要賠償的話,他們兩方都要有一定的賠償在裏面擔當。還就是這個事,我覺得確實沒有想到,我第一次聽説超市裏面的大冰櫃會漏電。

  對呀,我覺得幻化成一個非常可笑的問題,最終大家可能爭論的焦點統一和超市之間的焦點就在於老鼠身上,他們會反復的掰扯這個事,什麼時候咬的。

  不是,我跟你説如果真有老鼠的話,那老鼠應該先被電死。

責編:孔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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