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繼續關注我們的《為您服務》,問你們兩個一個問題,你們覺得一個兩歲的小孩,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生活狀態呢?
我哥的孩子,我那小侄子,兩歲的時候,他有一次到我跟前,把我肩膀一拍,他説,叔叔,你覺得我是帥哥嗎?他來這麼一句。
兩歲的孩子。
我覺得他可能在電視上看到一些東西有這麼説的。
不不,近朱者赤,因為他老説他自己帥嘛,把侄子都帶溝裏去了。
我覺得兩歲的孩子實際上是最幸福的一個階段了,他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而且每天就是無憂無慮的生活。
嗯,對。但是對於絕大多數孩子是這樣一種狀態,接下來要説的這個小朋友她叫杉杉,也是兩歲多一點,她每天的生活狀態,是每天要花12個小時去4個地方,接受8種治療。
這個小姑娘名叫杉杉,今年兩歲半,這是一年前爸爸為杉杉拍攝的一段錄像。杉杉原本和同齡的小朋友一樣健康快樂,但是現在,每當同齡的孩子在幼兒園玩耍的時候,杉杉卻要經受着痛苦的治療。雖然看上去杉杉和其他的小朋友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她那雙漂亮的大眼睛卻看不到任何東西,而且原來那個活潑好動的她,現在連最基本的坐力、行走都無法正常實現。這一切改變,全都因為2007年1月23日發生的那場事故。
他媽給我打電話,你抓緊時間,説孩子在醫院,孩子在藥餌員吃蘋果卡着了。
當裴先生趕到醫院的時候,杉杉已經沒有了呼吸,心跳停止。
擠壓出來三塊蘋果,很小的,很的一塊蘋果。大的那塊跟黃豆粒,跟那個,有黃豆粒那麼大,小的那兩個跟大米粒這麼大。
醫生從杉杉的氣管裏取出了三塊蘋果粒,經搶救,杉杉活了下來。然而就是那三顆小小的蘋果粒,導致杉杉窒息時間過長,留下了腦缺氧後遺症,杉杉雙目失明,也失去了行動的能力。
你知道嗎,小孩子都應該愛吃。
杉杉怎麼會被蘋果卡到呢?據了解,每天下午3點,幼兒園都會給小孩子們發水果吃。1月23日那天,老師在給小朋友發完水果之後,就發現杉杉出現了異常情況。
老師就發現她咳嗽,馬上臉就紅了。當時老師過去就問她怎麼着,就感覺她比較難受,然後馬上就把她送到園長辦公室了。然後我們那邊就採取了一些急救措施。
等幼兒園的老師把杉杉送到醫院的時候,杉杉已經窒息。
我在努力的回想小的時候家裏人怎麼給我喂蘋果吃。我記得我們家有一個小勺,是比較銳利的那種,那個鐵勺。然後蘋果切一半,然後這樣刮成蘋果泥喂給我吃的。你想,我都有記憶的話一定是超過兩歲了,因為我是應該3歲記事的。所以説在對孩子的喂養方面,不管是幼兒園還是家長,在這兒我們都做一個善意的提示,就是説還是應該保險一點,要不然的話,這個問題出來之後,這簡直是太麻煩了。
大人其實也有被異物卡住的時候,但是大人他有這種下意識的自我保護的一些功能。比如説他一咳嗽就把它咳嗽出來了。
應急反應。
對,但是孩子呢,因為他的這個身體器官還沒有發育健全,所以孩子一旦被異物卡住是很危險的。
就是萬一小朋友呢他這個氣管進了異物之後,我覺得作為家長,第一時間應該想到有一個急救的方法,有兩個方法你可以參考一下。很簡單,就是讓小朋友坐在你的前邊,坐你腿上,坐你前邊。然後用你的右手大拇指,然後緊緊的扣住他這兩個胸廓肋骨的交叉的地方,我們俗稱心窩嘛,然後用另外一隻手猛拍他的背部,這樣靠着這個氣流,有可能會把這個氣管當中的異物給它彈出來。如果這方法還是不行的話,不奏效,你還可以採用另外一個方法。比如説小朋友比較小,你就抓住他的雙腳倒立,然後也是猛拍他的後部,看看這個異物能不能夠給他拍出來。
我覺得還是應該兩條腿走路,就是一邊是實施緊急救援,另外如果家裏還有其他人的話,馬上撥打120,就是讓這個,如果説你的這個緊急救援不奏效的話,120也已經在路上了。因為我們看到的片子當中的小杉杉,就是因為那個小蘋果塊卡住了,造成了這個腦部缺氧,然後讓視神經受損。那有可能是不可逆的,這實在是太慘了。希望天下的孩子都不要遭遇這樣的事情,咱們繼續看看事情的發展。
由於當時缺氧時間過長,杉杉每天都要接受40分鐘的高壓氧治療。媽媽看在眼裏,疼在心裏。
就作為任何一個人,她從原來的那個能説能笑,然後看得見這個世界上所有東西,到現在什麼都做不了,也不能跳舞了,她的這種痛苦,可能是我們都無法體會得到的。杉杉,真勇敢,杉杉,那麼棒。
苦。
這場事故,改變了杉杉的命運,也改變了一家人的生活。杉杉的媽媽覺得,整個事情中,新時代幼兒園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
因為我們有看到,在這個幼兒園事後給這個四方教育局的幼托班寫了一份材料當中提起,説當時孩子正在嬉笑。
通常情況下,一個兩歲多的孩子,如果在嬉笑的時候吃東西,是很容易被嗆到的。可是,對於當時杉杉嬉笑時吃蘋果的細節,新時代幼兒園的於園長並不認同。
不是那樣的情況,老師,孩子們就圍在小桌上,坐那兒吃蘋果,老師就坐在旁邊看著。就是這麼一個過程。
為了了解當時的情況,我們試圖尋找給杉杉吃蘋果的那位老師,但是,幼兒園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那位老師在事發後就辭職離開了學校,至今下落不明。除此之外,杉杉的父母也對幼兒園當時採取的搶救措施,提出了質疑。並向我們提供了一段當時幼兒園打給120的電話錄音。
喂,你好,我是新時代幼兒園,有一個小孩兩歲多點,吃蘋果吧,卡着嗓子了。你把她稍微往下傾斜,把後頭的背拍一下。
把後邊的背拍一下,把她頭往下。
頭往下。
把孩子放在,你蹲下以後把孩子放在腿上,倒着放在腿上,拍拍她的背。
要不要麻煩醫院,憋得臉青紫。
你先拍拍吧。
先拍拍?
嗯。
好好好。
杉杉的父母認為,幼兒園只是簡單的諮詢,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對杉杉進行搶救。這樣的做法延誤了杉杉的救治時間。但是對於這一點,於園長認為,她們已經採取了積極的搶救。
這個時候也在打120,但是當時120説不行,這種因時間比較短,所以説我們趕到,你再才去救的話,肯定來不及。所以當時也是好心,把孩子送到醫院。
幼兒園認為,這件事純屬意外,因此在支付了杉杉的搶救費之後,便拒絕承擔任何治療費用。杉杉每天的治療費高達900多元,這對於一個剛剛起步的年齡家庭來説,根本無力承受。雖然來自社會各界的幫助,讓杉杉的治療得以維持,但是杉杉的媽媽卻始終堅持,最應該承擔責任的還是幼兒園。
咱中國有一句話及你沒有金剛鑽,你就不敢攬這個瓷器或。如果説你認為你有這個能力照顧像杉杉這樣的孩子,那你就一定要把她照顧得好。如果説你連健康和安全都不能給她的話,其他的就更無從談起了。
媽媽,媽媽。
我無法原諒我自己,原來那麼好的一個孩子。我不想評論幼兒園究竟是哪一點怎麼樣,但是我們真的覺得,我們早上把孩子送過去,是一個活潑健康,然後好好的一個孩子,到我們下午到手術臺上,就能看出那樣的一個孩子,我們真的講作為任何一個家長,那都是接受不了的。
如今事情已經過去4個多月了,在媽媽的堅持下,杉杉的行為能力已經有了明顯的好轉。但是對杉杉治理的恢復,醫生還是無法肯定。
杉杉就想,跟我説,媽媽,我就想看見媽媽,和媽媽去海邊看大海。然後我覺得她眼睛看不見,是她現在覺得最難受的事情。
還有太陽。
還有太陽,對。你看見太陽了?跟媽媽説,真的。真棒啊。
到底幼兒園有沒有犯錯誤,要是犯了錯誤你就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如果説你沒有犯錯誤,那當然是可以免責的。所以在這當中,就是要有一個非常艱難的過程,就是取證,能不能證明幼兒園在這個事件當中它犯錯了。
要我説的話,我覺得幼兒園是應該有過錯的。你想這個父母家長把孩子送到幼兒園,從你接手那一刻開始,孩子安全就歸你們了,而且我想這些幼兒園的老師們應該比父母更專業的護理孩子,有專業的技術在支撐你們。可這個事情沒什麼可説的是吧,你們應該制止。比如孩子在吃飯的時候,有這個嬉笑打鬧現象,肯定是你要制止。如果沒有制止發生後果的話,那就是你的責任。
那要是制止了又發生後果呢?他不免責嗎?他盡了他的這個義務。
那前提是,只要你有能力表明自己當時做了以上這些規範的看護孩子的。
管理。
管理孩子的方式,那就可以免責。
對,就如果要是站在幼兒園這一方替他們考慮的話,他們可能會説,那個體差異,人是有個體差異的。比方説小孩子的咀嚼功能。
吞咽。
舌頭的攪拌功能,吞咽功能可能還不是很協調,那很有可能他在吃蘋果的時候,他一吸氣,很有可能把這個吞咽的小蘋果粒就吞到氣管裏面去了。就是説那別的小朋友為什麼沒有發生這種意外,那單單為什麼這個小朋友發生這種事情呢?是不是就是個體差異造成的意外?那你這個也要排除。
如果説這個事情已經到了操作層面的話,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的,那就是雙方都要舉證的問題了。我們拋開這件事情不談,如果説就是類似的事情發生了,那麼我們到底應該如何來把責任劃分清楚呢?現在我們要請出律師來給出他的法理觀點。
按照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對於這種未成年人賦有這種教育、保護、管理義務的這些幼兒園、學校,或者其它的這種教育機構,那麼如果沒有盡到職責範圍內的保護義務,那麼給未成年人造成損害的,那麼他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所以説像這個案件裏面來講,關鍵就看幼兒園有沒有盡到職責範圍內的保護義務。假設説這個幼兒園在那個喂這些孩子吃蘋果的時候,他沒有削皮,或者是説切的這個塊過大了,或者過小了,或者是説沒有老師在旁邊監護,或者是這些孩子是在嬉鬧的過程中來吃這些東西的話,那麼都算是幼兒園應該是沒盡到它的管理的這個職責,保護的這個義務。還有發生了這種事情之後,幼兒園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是否及時。如果説在這個過程中有延誤啊,處置不得當,不及時,那這也是屬於幼兒園有過錯。如果這些方面有證據的話呢,證明幼兒園存在過錯,那麼幼兒園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確確實實沒有這方面的證據,或者説幼兒園也沒有這方面的過錯的話,那麼又沒有其他的過錯,那幼兒園不承擔賠償責任。
其實養育一個孩子呢,他是有這個責任在先的,一定要謹慎。那有關這個防護小朋友發生意外,你有什麼樣的經驗,或者是建議,請你發送到我們的短信平臺,我們的短信平臺是99992381。
責編:孔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