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經濟信息聯播):來關注廣州房屋維修基金追討事件。昨天,我們報道了廣州海珠區萬豐花園開發商,長期欠交房屋維修基金的新聞,今天,廣州番禺一個大型樓盤的600多戶業主告訴記者,他們在十年前買房時,一共交納了250多萬元的房屋維修基金,現在全都不見了,而且還欠下了100多萬元。
10年前,阮先生等人買下了如意中心的樓房,當時同房款一起繳納了比規定高出許多的房屋維修基金,但現在這個專項帳戶竟然成了負數。
番禺區如意中心業主委員會主任阮志權説:“ 當時是按照現在商鋪維修基金的標準大概50多元/平方來收取,在1998年9月31日止我們這個基金的收入是達到257萬6千現在我們卻還欠113萬。”
發現問題後,業主曾多次向發展商“洛溪新城”地産開發公司追問維修基金的去向,發展商先是推託,後來才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出示了一份審計報告。
番禺區如意中心業主委員會主任阮志權説:“他這裡寫到2005年洛溪新城內工委經費的分攤這些費用我們聽都沒聽過填補部分業主欠交的管理費還有1998年-2005年維修以及相關費用的支出。”
而業主們反映,對於上述費用他們根本不知情,發展商也沒有公佈詳細的支出目錄,認為嚴重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廣州市番禺區如意中心業主説:“我們根本沒見過他進行過什麼維修工程而且個別業主不交管理費是個別的事情,但這維修基金是大家的。”
中粵雲天律師所主任律師張忠説:“很明顯,這份審計報告提及的填補業主物業管理費欠交部分或者用於街道的其他費用是違反了合同協議。”
(追問房屋維修金)為什麼是房價的2%?
住房維修基金、是按照建築成本或總房款的2%或3%的比例、來收取的,像一套總價50萬元的住宅,要交納的維修基金、至少就得1萬元。維修基金的 比例為什麼是2%?為什麼維修基金要隨着房價一塊漲?這個比例、是不是太高了?來看專家是怎麼説的 。
房地産專業律師畢文強説:“固定收取2%是不太合理的,購房款裏面它是包含了增長的地價,那麼作為地價款,與我們的維修基金是沒有必然聯絡的。”
律師表示,與公共維修基金聯絡最為密切的是它的維修的成本,應該是在計算出維修成本以後,根據維修成本基數進行繳納。
此外,不少專家也提出,購房時從法律角度來講有個區分建築物所有權的問題,就是每個業主都有自己不同的專有部位、共用部位及其成員權利,對於共用部位可能每個業主使用的頻率和幅度都不同,按説交納的維修金也應該不同。比如,住在一二層的業主使用電梯少,而電梯維修更換是公共維修的主要項目,就應該對他們適當考慮減少收取維修金。
記者注意到,在《江蘇省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商品住房維修資金繳存方式不再是按建築成本或總房款2%或3%的比例來收取,而是規定為以建築面積計算繳存額,按每平方米30元到80元不等繳存,用於住宅小區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對電梯及汽車車庫的維修更新資金另做約定。以目前江蘇省平均3000多元/平方米的房價計算,這個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額要遠低於總房款2%的比例。江蘇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維修基金主要與房屋面積及工程造價密切相關,應適當減除地價等成本,同時也要考慮減少百姓購房的壓力。對此不少業內專家也表示贊同。
責編:孔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