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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極有可能“一刀切”?免徵額2000元呼聲高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6日 13:15 來源:

  1500元標準這樣算出來

  2004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人均消費支出為7182元。按人均負擔率1.91計算,城鎮職工的人均負擔消費支出為1143元/月。

  全國11個省、市的實際城鎮月人均負擔消費支出均在1200元到1600元之間。

  個稅免徵額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後,一年國家財政收入要減少200多億元,2004年全國財政收入是26396.47億元,財政減收比例不到1%,國家可以承受。

  廣州日報25日訊 (記者李桂文)“參加討論的委員和代表對提高個稅免徵額都很贊同,不少人提出1500元標準仍然偏低!”作為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參加修改個人所得稅法討論的24名特邀代表之一,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湛江市地稅局局長揭曄24日下午剛走出人民大會堂,就向本報記者透露了一連串新鮮熱辣的消息:個稅免徵額全國“一刀切”基本已成定局,但1500元的標準仍有可能提高,許多參加修改個稅法討論的代表委員呼籲應提高到2000元;國家有關部門擬在今年9月召開全國範圍內的聽證會,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一刀切”維持法律嚴肅

  揭曄透露,國務院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個稅免徵額從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以減輕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稅收負擔。之前傳言的要在個稅免徵額的設定上給各地以一定的浮動幅度,並沒有寫進草案。這也意味著全國個稅免徵額將繼續延續目前“一刀切”的局面。

  揭曄曾在全國“兩會”上提交建議,呼籲個稅起徵點實行地區差別。“現在全國繼續‘一刀切’,你建議沒有被採納是否很遺憾?”面對記者提問,揭曄坦言,目前的個稅免徵額是在1980年確定的,25年來第一次正式提上修改法律議程,這個進步已經非常不容易。這次維持“一刀切”的理由是要維護稅法的嚴肅性,不少代表和委員也提出,如果賦予各地設定浮動幅度的自主權,可能帶來各地個稅徵收標準千差萬別,影響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從目前代表和委員的反應來看,繼續維持個稅免徵額全國‘一刀切’的做法已基本成定局。”

  再提高標準的呼聲強烈

  “既然全國‘一刀切’,大家都認為提高的幅度應該更大些!”揭曄表示,考慮到目前廣州、深圳等地實行的個稅免徵額是1600元,北京、上海等地也已達到1200元,現在要繼續維持“一刀切”,1500元這個標準還應該提高!對於有媒體報道部分專家認為廣東的個稅免徵額定在2500元較為合適,揭曄認為,提高到2500元恐怕不太現實,這一次許多代表和委員的建議是要提高到2000元。“1500元的標準可能還要提高,大家呼聲很強烈!”

  提高個稅免徵額的標準,相應地必然帶來政府財政收入的減少。揭曄説,現在個稅已經成為地方財政來源的三大稅種之一,減收200多億元對國家可能影響不大,但是對於地方政府特別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地方財政可能面臨困境。因此,參加討論的代表和委員紛紛建議,國家在實施個稅改革的同時,要出臺配套政策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

  揭曄透露,本次國務院提交審議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還有另一個重要修改是首次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納稅。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高收入者只是由其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申報。但當扣繳義務人沒有扣繳或扣繳不足時,只能對扣繳義務人處以罰款,不能追究納稅人的法律責任,影響了對高收入者的徵管力度。“工薪收入成為個稅來源主力,而高收入者逃稅漏稅現象卻比較普遍,這違背了個稅法的立法初衷。草案提出修改就是要改變這種不合理情況。”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本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按慣例,至少要在二審時才有望通過。省人大法委有關人士認為,在珠三角經濟發達的城市,月收入1500元已屬於較低收入階層,這裡的工薪階層和內地同等收入的城鎮居民採用同樣的個稅標準有失公平。省人大財經委一位委員提出,國家立法應留有餘地,讓各地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工資水平、物價指數靈活處理,確定標準後報國家批准。

  新標準有望明年實施

  “所有意見都可以拿到9月份的立法聽證會上去説!”揭曄透露,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關係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根據代表和委員的強烈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擬在9月召開個人所得稅修改立法聽證會,聽取社會各界對修改個稅法的意見和建議。

  對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提高個稅免徵額標準一事,廣州市地稅局有關人士在回應媒體時謹慎表示,在國家或政府沒有對此作出新的規定之前,廣州市仍按照目前徵收辦法執行。

  實際上,面臨這一問題的不止廣州。全國11個省、市的實際城鎮月人均負擔消費支出均在1200元到1600元之間,許多城市都已提高了個稅免徵額:目前廣州和深圳為1600元,北京、上海、大連、寧波等地也都提高到1200元,而這一度被認為是“違反稅法”的。

  對於過去擅自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地方政府,全國人大和財政部都曾經表示,地方沒有隨意改變稅法規定的權力。有專家認為,在個稅所得稅法修正案正式出臺前,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任何修改都是有可能的。但一旦修正案獲得通過,全國各地都要統一執行。據悉,新標準有望明年開始實施。

  個稅稅率也應作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稅率要與免徵額匹配

  本報訊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昨天在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時提出,要與免徵額的提高相匹配,適當調整稅率,使個人所得稅法更好地調節收入分配差距。

  首次提請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將由現行的800元提高至1500元,但現行的九級累進稅率並未調整,即個人每月收入額減除1500元後,500元以下的徵稅5%,500至2000元徵稅10%,2000至5000元徵稅15%,5000至2萬元徵稅20%,2萬至4萬元徵稅25%,4萬至6萬元徵稅30%,6萬至8萬元徵稅35%,8萬至10萬元徵稅40%,超過10萬元的徵稅45%。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指出,10多年來,物價上漲了許多,免徵額按照通貨膨脹率和物價水平作了調整,稅率也要相應地調整,例如由500至2000元改為1000至4000元,否則分檔次和提高免徵額是不匹配的。

  劉振偉委員説,在現行的九級累進稅率中,二級和三級佔納稅人總數一半,納稅額約佔八成,他們主要是工薪階層,其稅率要降低一些。因為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目的是調整收入差距,縮小貧富懸殊。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應該真正把個稅的徵收重點放到高收入階層。

  柳斌委員表示,按現行規定,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的群體都是45%。現在月收入超過10萬元的高收入者數量相當大,收入特別高的那一部分也納稅45%,那如何調節收入畸高的這個群體?怎麼使得社會的分配更加公平?

  李元正委員認為,現在教育、醫療等改革,使得一個月收入5000元左右的家庭生活也不算富裕。建議對1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稅率應該再低一點。如最低500元沒必要作一檔,改為不超過2000元為最低檔,徵稅5%。(鐘新)

  釋義:“免徵額”不同於“起徵點”

  “個稅的‘免徵額’和‘起徵點’兩個概念不一樣,許多人都混淆了。”

  全國人大代表揭曄昨天向記者表示,目前實行的800元標準實際上應稱為“免徵額”而非“起徵點”。揭曄説,目前國家在個稅方面800元的標準指的是“免徵額”,即納稅人800元以下的收入將免徵個人所得稅,也不會計入稅收部分,而從超過800元的部分開始實行累進稅率。而根據“起徵點”概念,則意味著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人不用納稅,而對於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人,800元作為納稅收入部分加入累進額度。(李桂文)

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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