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17日 14:43 來源:
南方網消息:【新聞點睛】中紀委有關人士接受媒體採訪時,更稱“推進反腐敗政策的法制化”是中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動向之一。過去,反腐制度中存在政策、文件較多,國家立法偏少,法律規範真空太多,對反腐敗專門機構授權和職責規定不夠,加大了反腐敗難度。
2006年1月5日,中紀委六次全會在北京開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悉數出席,高規格使這次會議成為新年第一個重量級大會,其標桿和縱深意義備受矚目。
全會對2006年的反腐倡廉和紀檢監察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要求。按照黨章的要求,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認真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積極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同時,全會要求認真解決在徵收徵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中損害群眾利益,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胡錦濤在會上告誡全黨“要深刻認識現階段我國反腐倡廉工作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著力提高制度的科學性、系統性、權威性,做到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首次提出“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執政黨的一項重大任務,並要求解決好“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會議里程碑意義和胡錦濤講話的強硬務實,無不預示中國反腐倡廉已步入新轉折關口。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法制化進程提速,腐敗將會得到深度遏制。
2006年,中國反腐進入關鍵年。
反腐工作已步入一個新的階段
正如許多專家學者解讀這次會議所言,著力於“標本兼治”的反腐工作已步入一個新的階段。中紀委有關人士接受媒體採訪時,更稱“推進反腐敗政策的法制化”是中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動向之一。過去,反腐制度中存在政策、文件較多,國家立法偏少,法律規範真空太多,對反腐敗專門機構授權和職責規定不夠,加大了反腐敗難度。
以“官員財産申報”為例,近年來林林總總的政策與文件中,缺乏國家立法的剛性與可操作性,效果遠不如期望。以1995年發佈的《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為例,該文件只規定了申報人必須申報的個人收入、申報時間、接受申報的部門,同時規定對不申報或者不如實申報者要給予處分,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至於何種情況應當給予何種處分,依照什麼程序、採取什麼方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會産生什麼結果等等,概未涉及。因此,該規定頒行十年來,鮮有從黨政領導幹部的自我申報中發現腐敗分子並加以查處的案例。
“推進反腐敗政策的法制化”並非簡單將“政策”上升為“法律”。一些反腐政策收效甚微,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些政策規定不具體,不嚴密,缺乏可操作性。長期以來,在立法和建制過程中,“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理念一度佔據了主流,成為防腐工作的首要障礙。正是這種“宜粗不宜細”的粗放型政策或“交差式”規章造就了“有法必依,有制必循”的人為阻力。一張稀疏的法網非但不能實現反腐的預期目標,反而令政策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苛條必須密制才能讓腐敗者“不能腐”,粗放的“政策”如果不上升為“法律”,必將疲於填補漏洞,而反腐政策法制化試圖以法律調整社會,並對法律的施行可能遇到的阻礙有充分考量,從而避免法律一經施行就面臨調整的尷尬。
保證精心“密制”的“苛條”的有效執行,必須對責任人有清晰的權利義務界定。如果執行人游離于法律責任之外,再精心密制的法也只能成為一個可能被隨意打扮的“小女孩”。需特別指出的是,在我國的反腐鬥爭中,一直存在兩套人馬。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這兩大機構雖各司其責,但在實際中卻有所重疊。從反腐法制化層面上,整合官方反腐資源,建立統一反腐機構,並保證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已日漸重要。
防治腐敗必須從三方面入手
防治腐敗必須從三方面入手:嚴刑峻法使之不敢腐,苛條密制使之不能腐,高薪清譽使之不願腐。在防腐戰略中,如果“嚴刑峻法”是保障,“高薪清譽”是前提,那麼“苛條密制”無疑是三者之中的關鍵。
在過去的一年裏,中國的反腐之路不同尋常。年初,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4月27日,《公務員法》獲得通過。“審計風暴”頻起,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不斷擴大,各地也積極探索和完善地廳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署在做好中央國有企業法人代表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展開省部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試點,11戶中管企業負責人、2名部級幹部、1名省長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已經完成。
司法體制改革同步推進。中辦、國辦印發了《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初步意見〉的分工方案》,大大加快了司法體制改革步伐。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準權已進入實質階段,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已經成為民眾參與並監督司法的主要管道。
在投資領域,出臺了《關於改進和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程序有關規定的通知》、《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中央政府啟動了投資項目“代建制”試點,對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開展經常性和重點稽查,以加強投資宏觀調控和監管。
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一系列制度在過去一年裏得到了進一步完善。為加強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發佈了《企業國有産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不斷完善産權交易市場體系建設。
年末,最高人民檢察院宣佈從2006年1月1日起開通全國行賄檔案查詢系統。目前,該系統已實現全國聯網,並向社會開放,反響頗為強烈。
“上下交,則國泰”。特別是最近中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再次強調,反腐倡廉要“以改革和制度建設為重點,繼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抓緊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具體意見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點,進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重申“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嚴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並要求各級紀檢機關“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遵守黨章,堅決查處各種違反黨章的行為,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繼續作出積極努力”,無不使我們對反腐的大好形勢充滿信心。
民間反腐力量凸顯渠道暢通
中紀委六次會議反復強調的“綜合治理”,預示整合反腐資源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的重中之重。
在官方反腐資源之外,“民間反腐資源”將予以重視。官方反腐敗舉報網站的開通,被認為是一個頗為引人關注的信號。
“民間資源”與“官方資源”如何更科學、更合理地配置以求更高“成本收益率”,已然成了一個突出的問題。而當前我們所急需的,一是保障舉報渠道暢通,二是保證舉報後查處情況,三是保障舉報人人身安全。
英國爵士百里渠有這樣的名言:貪污就像一輛快車,你可以登上去,那麼你將變成富翁,你也可以在它的旁邊走,知道它的存在但不告發它,那麼你會相安無事;但你要是選擇站在它面前,那麼你肯定會被碾得粉身碎骨。
我們期盼,選擇了勇敢地站在“貪污快車”前面的舉報人不會“粉身碎骨”,相反,他們的義舉將得到鼓勵與彰揚。但現實並不盡如人意。
2006年1月5日,渭南市移民局工會主席李萬明完成了他有生以來的第616次舉報:在2003年的一次水災後,國家發改委下撥給村民建房補助款5906萬元,卻僅有50萬元落到村民手中,其餘均被省市相關部門截留。
616次,這個單調的數字昭示著反腐的不易,也是對反腐“官方資源”的一種考驗。
有理由相信,除了對反腐英雄們的舉報予以依法查處外,“官方反腐機構”應理直氣壯地支持舉報人,保障舉報人的人身安全,讓英雄不再流淚流血。
與此相應,舉報補償制度的建立也愈顯重要。
中紀委六次全會的圓滿成功,引起了海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充分展示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執政黨不可動搖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堅強決心,吹響了新一輪深度反腐倡廉的衝鋒號角,必將以“反腐法制年”的輝煌成果載入史冊。
我黨反腐重大舉措(相關資料)
□1926年,中國共産黨發佈《關於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這是黨內第一份反腐敗文件。
□1933年,毛澤東簽署中央執行委員會第26號訓令《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為》,訓令規定:貪污500元,死刑。
□1952年,天津地委的劉青山和張子善因為貪污被處以極刑。
□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多次告誡全黨:“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
□1995年,原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因貪污腐敗落馬,1998年7月31日被判有期徒刑16年。
□1997年,江澤民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尖銳指出:“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絕不能自己毀掉自己。如果腐敗得不到有效懲治,黨就會喪失人民群眾的支持和信任。”
□2005年,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通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治本抓源頭工作不斷拓展和深入。
歷代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反腐語錄:
□“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産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衣炮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
──1949年3月5日,毛澤東在黨的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
□“要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懲治腐敗,這兩件事結合起來,對照起來,就可以使我們的政策更加明朗,更加獲得人心。”
──1989年6月鄧小平
□黨內存在的一些消極腐敗現象所以屢禁不止,有的情況還日趨嚴重,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當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黨組織和領導者治黨不嚴,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監督。
──2000年1月15日江澤民在《中央紀委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中強調
□“要緊密聯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豐富實踐,緊密聯絡黨的建設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現實需要,認真學習黨章,自覺遵守黨章,切實貫徹黨章,堅決維護黨章,努力促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不斷解決好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
──2000年1月6日胡錦濤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