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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一波07-03-02
尊敬的總理:我是一名個體工商業戶,我想問的問題是工商管理費是不是該取消了.因為它包括它的依據是計劃經濟的産物,對當時有一定的貢獻.但是它現在已經不適應目前形勢了.首先,它不公平,私人公司.私營廠礦賺的錢都是個人的,為什麼他們不交而我們要交,我們也一樣在為國家做貢獻(納稅),為政府分憂(自己解決就業),而我們的收入僅僅是他們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甚至是五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我們還要養家糊口哇!我的總理!同等國民待遇體現在哪?其次,它是滋長腐敗的溫床,大多數數管理人員違規收費甚至高於稅收,同他們講,他們也説沒辦法,任務太重.完不成任務工資要扣,他們也要養家.收費不開票也是常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