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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志雄07-03-07
我想問總理關於教育亂收費的問題.作為一名學生的家長,我曾有過為孩子支付擇校費的經歷,可我感覺付得很無奈,很冤,我感覺自己是在為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合理而額外支付擇校費,可我又不能通過合法的途徑把那筆錢要回來,因為我是"自願"的,而且孩子還要在那所學校讀書呀!借此機會,想跟總理探討一下擇校費的問題.我認為擇校費的産生有以下幾點原因:
1、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許多城市都是老城區學校布點較多,新城區學校較少,而學生上學是按學區就近上學的,這樣就會出現許多老城區的學校本學區的學生很少,這就使擇校費的事出有名了;
2、師資力量配置不合理,學校間的教學質量存在一定的差異,這是造成家長被動擇校的主要原因。建議:建立學校間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3、地方政府對教育事業投入不足,學校建設滯後於學齡兒童的人數增長,再加上大量農民工子女隨父母進城求學,這樣就造成了學校供不應求,許多農民工子女無學可上,無錢上學。
4、擇校費是學校一筆很大的收入,彌補了學校經費的不足,這是擇校費産生的內在動力。
最後,想問總理:什麼時候家長才能不再花這筆冤枉而無奈的擇校費?